“誰任性誰買單”理應成“標配”
2025-01-07 09:33:41?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近日,5名“驢友”將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2萬元救援費用,轉入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財政賬戶,這筆費用將支付給參加救援的社會力量。這是江西省首次對違規探險造成公共資源浪費行為進行追責。(1月6日光明網) 為任性行為開“罰單”,實有必要。據報道,5名“驢友”擅闖未經開發山區被困,為了搜救幾人,救援人員投入了上百人,救援時間長達18個小時——不聽勸阻、任性妄為,導致“興師動眾”、消耗資源,被罰在情理之中。而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也引來不少網友點贊,“任性就要付出代價”“社會公共資源不可肆意浪費”“希望長長記性”……誰任性誰買單、誰犯錯誰擔責,為所有熱愛戶外探險的“驢友”敲響了警鐘。 提高違規成本,才能形成約束力。眾所周知,戶外探險是一項探索性、風險性兼備的運動。一旦參與者無視規矩、逾越紅線,比如擅闖“無人區”“不走尋常路”等,不僅會讓自己陷入險境,也會給他人制造麻煩。由此觸發的緊急搜救行動,有時會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還可能間接影響其他更為緊迫的救援任務。 應當明確,“驢友”在違規探險后遇險,當然有權呼請救援;政府部門或其他救援力量接到求救后,也的確有義務迅速施救。但有義務的救援,并不意味著要時時刻刻兜底;無條件的兜底相當于“免費午餐”,不僅消耗公共資源,還會愈發縱容某些“驢友”的肆無忌憚。我們常說“不痛不長記性”——明確買單人,并適當開出“罰單”,既是對違規探險的有力追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約束此類行為,給更多人以警示與提醒。 無論出于何種緣由,救援資源都不該成為“免費午餐”。要讓“誰任性誰買單”成為標配,以此提高違規探險的成本,警醒更多“驢友”三思而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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