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貼錢式打工就是在“剝削”員工
2022-05-11 09:30:2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網友發帖稱,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賣酒的公司應聘銷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男子感覺自己被騙了。5月7日,記者聯系上帖子中的當事男子,他稱自己名為趙某。8日,該公司一負責人王某回應稱,趙某應聘后,發微信朋友圈的條數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錢,其工作未達標,所以被勸退。(5月11日 《華商報》) 據媒體報道,該公司要求運營人員,每月50條朋友圈,少一條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個好友,少加一個扣10元;群內動態每天不得少于10條,少一條扣10元。根據六度分隔理論,普通人社交空間相對有限,不停添加好友,不停刷屏營銷,終有一天達到極限,不是被線下社交圈“屏蔽”,就是被社交平臺風控。上述條款,顯然就是為克扣工資而生。 更離譜是,除上述條款外,該公司竟還要求運營人員,嚴禁發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銷售信息,發一條扣100元。很顯然,該公司已經把運營人員的私人社交空間,當成自己的“生產資料”。員工的社交自由被無禮干涉,無怪乎出現打工20余天還得“倒貼錢”的情況。真不知道在這家公司中,打工人是出賣自己的勞動力,還是出賣自己的社交資源。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試問,少發朋友圈給公司造成損失了嗎?聲稱保底工資3000元,一個月倒欠公司3000余元,就是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 記得馬克思在《工資、價格和利潤》中提到:“時間是人類發展的空間。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處置的自由時間,一生中除睡眠飲食等純生理上必需的間斷以外,都是替資本家服務,那么,他就還不如一頭役畜。”在社交網絡時代,勞動者的網絡社交時間被企業擠占壓榨,失去不可侵犯的支配權。進一步看,企業的扣錢條款即是一種試圖將勞動者吃干抹凈的“剝削手段”。 倘若這樣的剝削手段不被遏制,甚至被效仿、推廣,很難想象個別企業的剝削觸手會不會從線上伸到線下,從“扣100元”到“扣1000元”,從“向員工索賠”到“向員工家屬追責”。還美其名曰“狼性文化”“團隊精神”。當員工承受不住壓力,不得不辭職曝光之后,甚至會譴責員工“背信棄義”“不懂感恩”。 恐怕很多打工人從未想到過,被KPI困守的職場生涯,竟然還會向KPI“發工資”。回顧近些年的同類新聞,不難發現個別企業壓榨員工的方式越來越隱蔽,也越來越離譜。對此,我們不能僅靠媒體曝光,還得呼吁工會組織主動幫助維權,呼吁勞動監管部門積極介入,積極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同時,還希望有關部門補全規定,明確勞動者私人生活時間與勞動需求之間的界線。避免一些企業倚仗勞動合同,侵占利用本屬于勞動者個人的網絡生活空間。(嚴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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