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調解為化解家校矛盾起到良好示范
2022-02-25 11:06:2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尊重你叫聲老師,不尊重你啥也不是,像你這種人也能配做個合適的班主任嗎?”“不配做個稱職的老師,骯臟了老師二個字。”上饒一名八年級學生的家長周某某在班級微信群內對班主任吳老師說出上述言論。吳老師認為名譽權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訴,要求周某某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1元。(2月25日 澎湃新聞網) 據相關媒體報道,周某某之所以與吳老師產生沖突,源于認為吳老師阻撓自己給孩子換班。事后,吳老師表示否認。這件事發生于去年11月,曾一度引發輿論關注,而江西上饒廣豐區法院則于2月中旬開庭審理此案。目前,雙方達成諒解,周某某當庭向吳老師賠禮道歉。吳老師也接受道歉,并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當下,微信群組已成為不少老師與家長校外溝通的主要平臺。圍繞孩子教育問題,家長與老師之間的直接沖突也屢屢出現于社交網絡。家長公開攻擊老師,類似案例不止于少數。或許,有人會認為吳老師起訴家長的做法“上綱上線”。事實上,這對化解矛盾沖突,促進家庭教育來說,不失為一件“好事”。 從辯證法的角度看,聯系、發展、矛盾之間呈辯證統一關系。社交網絡為家長與老師之間搭建直接聯系平臺。當矛盾被置于臺面上公開時,便可以用公開的方式解決。家校矛盾通過法律渠道,得以完全化解,不留爭議,二者之間的關系也能得到進一步發展。用老話來說,就是所謂的“不打不相識。” 試想,倘若吳老師沒有尋求法律解決。這件事發展可能就局限于群內或校內,以批評老師或膈應家長為最終結果,雙方心結終究難消。理性看,有問題就得指出,有錯誤就得糾正,化解老師與家長之間的矛盾,不能永遠停留于私下人情往來的“江湖氛圍”。老師一方用公開公正的方式尋求幫助,何嘗不是一起面向家長和學生的普法教育? 通過法院調解,周某某與吳老師在化解矛盾方面,取得了最大公約數。這起案例的曝光,則進一步明確了家長與老師之間的溝通界線。引導家長或老師,用理性穩妥的方式,爭取學生和自己的合理權益。任何時候,未經過調查和溝通不顧后果的批評攻擊,都是沒有必要的。家長應為孩子做好榜樣。(嚴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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