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上,廣州警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養犬管理專項執法整治行動。行動中,發現不少市民在遛狗時存在未帶狗證的情況,此外,還有市民不清楚養犬要辦證。 自廣州實施《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來,不文明養犬行為已大幅度減少,但養犬不登記、犬證過期不續期、犬傷人、犬吠擾民及不牽繩等不文明行為還時有發生。這也正是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的內容。 說到養犬登記,其實早在去年廣州就推出了“廣州養犬服務通”小程序,市民足不出戶,即可完成辦理養犬登記和領取電子犬牌等多項養犬業務。警方還為已辦理養犬登記的市民免費發放犬繩、拾便器、標志牌、犬只口罩的文明養犬“四件套”,為養犬市民提供了方便。 但通過微信小程序登記犬只的數量和廣州實際的犬只數量相比仍有較大差距,為何還有不少市民養犬不登記呢? 一方面,多數市民都明白合法養犬必須登記,但有不少人心存僥幸心理,認為自己的狗不會違規,“警察也不至于上門沒收”。另一方面,還有一些市民覺得登記還要花錢,而享受的福利又不多。根據現有規定,在嚴格管理區內養犬應當繳納養犬管理費,其征收標準為每條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一些犬主提出,花錢辦了犬證,注射疫苗費用等方面不妨有所減免,或者能為犬主發送次年到期辦理的“溫馨提醒”。 欣慰的是,有部門已經在行動了,比如上面提到的,廣州警方為已辦理養犬登記的市民免費發放文明養犬“四件套”,得到市民點贊。下一步,有關部門不妨借助技術力量對登記犬只植入電子芯片,不僅犬主不需隨身攜帶紙質證件、免疫證明,而且警察遇到犬只,也能通過檢測電子芯片迅速找到主人或作出進一步判斷、處理。此外,對犬只登記的費用,如何更好地用之于民、提高管理和服務水準,也是新的命題。(劉琛)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