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維權不該這么難
2019-04-15 15:10:2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一段“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的視頻,讓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與奔馳中國陷入輿論漩渦。4月13日,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已派工作小組前往西安展開調查。今天凌晨,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涉事4S店涉嫌質量問題已被立案調查,市場監管部門責成盡快退車退款。(4月14日《新京報》) 這本來是一個普通的消費糾紛,消費者購買的奔馳車,還沒開出大門就出現發動機漏油問題,結果4S店就是不肯退換,最終拖延到消費者忍無可忍,采取了坐車蓋哭訴維權的方法,在網絡傳播效應下,演化成了一場全國網友關注的公共事件。該起糾紛暴露奔馳廠商和4S店傲慢無禮,面對消費者的合理合法訴求,未積極回應和解決,反而采取拖延、推諉、抵賴等手段,還存在涉嫌商業欺詐、偷逃稅、違規收取手續費等諸多違法行為。 在這起消費糾紛里,最引人矚目的,乃是女車主本是有理有據、理性維權的高素質消費者,卻在奔馳4S店的傲慢無禮下,被逼成了一個爬上汽車蓋的“潑婦”,自稱“不要臉、丟人”,“幾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恥大辱!我就是太講道理才被你們欺負。”這一幕令人不禁唏噓,究竟是什么因素,讓一個高素質消費者,正常維權無路可走,變成了依靠“另類維權”的方式,才能獲得監管部門和社會輿論的關注,才引起奔馳廠商和4S店的重視。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法規,消費者的合理訴求理應受到保護,監管部門在接到投訴的第一時間,就應該介入調查,積極支持消費者維權。可是,消費者遭到商家“店大欺客”的不公待遇,偏偏就是訴求無門,最終還是通過網絡輿論才將事件引爆,真是令人心生感概,維權只能靠網絡的話,那么法律和監管部門又是干嘛用的?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商家和消費者都是平等的,合法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只要雙方遵守法律和規則,遇到消費糾紛問題,依照法律和售后流程解決即可。然而,目前我國消費者與商家地位不對等,商家不認真履行責任,維權成本過高,手續太過繁瑣,加之監管不力,甚至存在偏袒商家的情況,造成博弈失衡,令消費者權益淪喪,維權困難重重,屢屢被迫上演“另類維權”。 當下,我國社會經濟處于發展拐點,面臨消費升級、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階段,而從經濟增長的具體指標來看,消費已經成為主要的“增長引擎”,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和刺激消費需求。顯然,我們已邁入消費為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要想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就應徹底扭轉不公平地位,將保護消費者權益放在首要位置,改善維權流程,打造一個公平公正、安全無虞的消費環境,對違反法律法規、破壞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江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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