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記者就能掩蓋違約行為?該醒醒了!
2018-12-21 23:25:2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12月20日上午,閩侯萬家廣場的業主向福建新聞頻道熱線爆料:當初買房時,開發商承諾,買房就能安排小孩在附近中心學校上學。可現在孩子眼見到了上學年齡,才發現這一承諾并未得到當地教育局承認,孩子明年將面臨無法上學的困境。福建新聞頻道記者前往采訪,卻遭到閩侯萬家廣場十幾名工作人員搶奪相機、辱罵和毆打。(12月21日 福建新聞頻道) 企業挑釁媒體監督,最需要的是底氣十足。然而,屢見報端的類似事件,涉事企業往往害怕記者揭底。就拿閩侯萬家廣場來說,就存在多起違法行為,比如學區房的虛假宣傳,燃氣管道安裝、小區環境配建等單方面違約。要是這些“見不得光”的東西通過阻擾記者采訪就可以輕易遮掩過去,那背后業主們的投訴也一定能夠輕易打壓下去。阻擾、辱罵、毆打記者,于事件本身只能是欲蓋彌彰,于企業聲譽恐怕也只會是從此臭名昭著。 面對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是尋求主動解決的辦法,而是以強勢態度壓服業主、挑釁媒體監督,這樣的事件為什么在房地產企業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根源當然是企業文化的畸形態勢。這幾年,不少房地產商依靠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賺得盤滿缽滿,卻在企業文化建設上無暇顧及或不屑顧及,在盈利的文化“主題”下,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無法“入題”。特別是一些小規模房地產商,全然不顧道德和法律約束,肆意損害業主合法權益,已經成為人人痛恨的地方黑惡勢力,引發了一系列公共事件。 房地產企業走進市場,就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和社會的監督,地方政府的公權力更應該對其嚴格規制。一些房地產企業肆無忌憚地違約和虛假宣傳,不僅僅與其畸形的企業文化有關,監管的缺位或疲軟才是關鍵因素。正因為如此,在人人擁有麥克風的當下,這些企業才更覺得打壓和封殺業主監督和媒體監督的重要性。然而也正是人人擁有麥克風,這些企業的“膿包”才頻繁被曝光于媒體和自媒體。 在企業與社會監督的這場博弈中,企業雖然獲得了“暫時的勝利”,但也只能是“永遠的失敗者”。因為隨著法治社會建設的推進,打壓社會和媒體監督的企業必會遭到法律的嚴懲。在這個趨勢愈加明顯的前提下,不僅地方政府應當盡快從污濁的“政企合作”中脫身,企業也應當主動將房地產經營行為歸入法制軌道。可以說,依法經營是一家房地產企業能否生存下去的決定因素。 只有將依法經營當作企業文化的精髓,企業才能水到渠成地誠信經營。一家把守法和誠信看成生命的企業,不僅不怕監督,甚至會歡迎和鼓勵監督。企業文化對監督的包容,是現代企業的大道和大智。而這個大道和大智,顯然不能在因為毆打記者、侵害業主利益而失去市場、瀕臨倒閉的時候才大徹大悟,地方政府更應該將其作為“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重大課題來做。 精彩短評 “輿論監督過敏癥”得下猛藥治 面對記者采訪不是積極配合,而是百般阻擾,這是“輿論監督過敏癥”的典型癥狀。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企業必須依法治企,誠信經營,這既是法定要求,也是道義責任。而要讓企業做到此點,主動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是其中不可或缺一環。從這個層面而言,“輿論監督過敏癥”必須要下猛藥治,尤其是對暴力阻擾、打壓媒體輿論監督等違法行為,要嚴厲追責,依法懲處,不能“罰酒三杯”,不了了之。如此,才能依法捍衛媒體輿論監督權,切實保障媒體輿論監督的權利,使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最大程度發揮出來。(孫維國) 對圍毆記者的惡劣行徑必須“零容忍” 從這件事情中,可以看到記者在現實中的弱勢處境,相關方面應該從制度和法律層面加強對記者權利的保障,別讓記者用生命去履職盡責。當然,業主也應該吸取教訓,在購房時,多留一個心眼,不要盲目聽信開發商的宣傳廣告,注重收集證據,如果遭遇侵權,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法治社會不允許暴力存在,任何暴力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相關方面能夠積極調查,采取嚴厲措施,打擊黑惡勢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劉劍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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