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養犬不能只寫在紙上,還需嚴格執法
2018-08-09 18:13:0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廈門《養犬登記證》辦證費用取消半年多了,這一利好政策卻難落到實處,辦證人數并沒有增加多少。《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實施,至今已10余年,全市辦證犬只僅7400余條。(8月9日《海西晨報》) 從記者采訪中我們看到,廈門推行的免費辦養犬證之所以在實際施行中“遇冷”,主要是一些養犬人士覺得,辦證與否沒有任何差別,不辦證沒有處罰,辦證也沒有福利,所以缺乏自動辦證的熱情。 其實從理論上講,辦證與否應該是有差別的,會面臨兩種截然不同的后果。《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無證養犬或未定期免疫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犬只予以沒收,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由此也就不難看出,之所以有人認為辦不辦證都一樣,其結癥就在于,相關規定只是寫在紙上,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也就不足已形成應有的威懾。 有人認為現行的制度規定一些內容操作性不強,建議重新修訂養犬管理辦法。這個建議,無疑有助于相關管理規定更趨于完善,但問題在于,如果缺乏對制度的執行力,再完美的制度也會形同虛設,淪為一紙空文。 《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迄今已經實施了10余年,試想,如果從一開始,各級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都能嚴格按照《辦法》的職責分工各盡其責,加強日常執法,對發現的違法養犬行為及時查處;如果各地街道、村居、物管等基層單位,也都能依照《辦法》的要求,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對轄區居民的違法養犬行為進行監督和勸阻,那么,也就不至于出現無證“黑犬”泛濫成災的局面了。 依法養犬、科學養犬、文明養犬,這是城市發展的需要,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無規矩不成方圓,定好了的規矩就一定要執行。我們可以期待廈門的相關管理辦法能夠在經過修訂后,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但在這個《辦法》仍然還有效力的情況下,它就必須要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主管部門在這件事情上,既要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普及活動,引導廣大市民摒棄陋習,形成文明養犬的良好社會風尚,更要向不文明養犬行為堅決說不,嚴格依照相關政策法規,加大治理力度,切實規范市民的養犬行為,確保種種違法養犬亂象能夠從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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