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行醫”還須下猛藥
2017-11-20 08:22:3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安徽一男子多次流竄到鄖陽區非法行醫,拒不繳納罰款,且屢教不改。昨日,記者獲悉,鄖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準逮捕。據悉,2015年以來,安徽男子肖某在沒有辦理醫師執業資格證的情況下,多次流竄到鄖陽區非法行醫,在鄖陽區城關鎮東嶺大市場、旅社、柳陂商業街二街菜市場給患者扎針灸、拔火罐、貼膏藥。(11月17日《十堰晚報》) 所謂非法行醫,就是指未取得法定資格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由于沒有取得相應資質,一些從業人員唯利是圖、草菅人命。通常出現的情況是,什么患者都敢接診,什么病癥都敢治療,甚至還冒充“神醫”欺騙患者。其中蘊藏的醫療風險不言而喻。輕則誤導患者,編造莫須有的病情以獲取經濟利益;重則造成誤診,使患者病情加重,甚至威脅其生命安全。 我們為何實施醫生執業資格制度?道理很簡單,就是要加強管理,搞好服務,保障患者生命和健康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12條規定:醫師資格考核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第13條第1款規定: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第14條第2款規定: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從以上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的醫生執業,不僅要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同時也要求進行注冊登記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這在一定程度上審查了行為人的實質能力,并將不合格的人剔除出局,切實保證醫療人員的業務水平能夠保障廣大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安全。 然而遺憾的是,這個好規定,在現實之中落實得并不好。在一些農村地區和城鄉結合部,非法行醫現象普遍存在,他們堂而皇之的接診、治療,搖唇鼓舌看起來似乎比合法醫生還要專業,個個都像包治百病的“賽華佗”。非法行醫現象的存在,起不到保障患者生命與健康安全的作用,反而危害到公眾的健康利益。試想,一個沒有行醫資格的醫生,一所沒有行醫資質的衛生機構,其非法行醫無非就是為了從患者身上斂財,又怎么會對患者的安全負責呢? 非法行醫一直是醫療領域的一大毒瘤,一直是衛生計生監督部門嚴厲打擊的重點。這些年來各地對非法行醫基本是零容忍,打擊處罰的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即便是在如此嚴打的高壓態勢下,非法行醫仍然“生意紅火”,其引發的醫療事故或糾紛時有發生,最終陷入屢打屢現的怪圈,成為“頑癥”。為什么一些老百姓明知非法行醫不安全,卻“偏向虎山行”?非法行醫屢禁不絕,難道真的僅僅是因為民眾健康觀念不強,不善于分辨么?媒體此前調查發現,大醫院看病難、合作醫療跨地區報銷難等諸多原因,以及違法成本低、處罰力度不大等因素,導致非法行醫難以被徹底清理。 因此,治理“非法行醫”還須下猛藥。不僅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而且還要實現常態化治理,做到發現一個端掉一個,絕不能手下留情。同時,還要從民眾的現實需求入手,加快醫改步伐,不斷完善分級診療體系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醫保體系,不斷提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降低醫療費用,切實解決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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