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21時19分,四川省阿壩州九寨溝縣發生7.0級地震。 時值夜晚,人們紛紛通過朋友圈、微博等平臺閱讀、轉發相關消息,并為地震災區的百姓祈福,然而同時,一些謠言隨之出現。有人把此前臺灣高雄地震大樓傾斜的圖片發出來,讓人以為是九寨溝地震的現場情景。還有人打著中國地震局四川分局的名義,聲稱8月9日凌晨3時左右會發生余震,屆時陜西西安、漢中、安康,甘肅蘭州、張掖,青海西寧等地都會被波及。 如果說第一種謠言還只是涉嫌夸大地震災情的話,那么第二種謠言則會在社會上造成恐慌情緒。可以想見,如果上述地區的網友和公眾輕易相信了這樣的謠言,勢必會在恐慌焦慮情緒之下采取各種措施去“避震”,比如不敢在室內停留、不敢正常睡覺休息,進而可能造成生產中斷、生活混亂,影響整個社會秩序。 對絕大多數網友和公眾來說,面對九寨溝或者是其他地方發生的地震,并不能親赴現場進行抗震救災,但這并不表示什么都不能做,關鍵是怎么做,如何做。在微信朋友圈轉發關于地震的消息、普及地震的科學常識等等,都可以算是一種正常的反應,如果災區人民有需要,國家有號召,參與捐款捐物,更是對抗震救災的一種直接支持,但是捏造、轉發和傳播各種和地震有關的不實消息、謠言,則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做的。 某種角度說,面對地震,人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也是對災區群眾的一種呵護,而造謠、傳謠,則是對災區群眾感情上的一種傷害,也是對正常的抗震救災安排的一種破壞。何況,有些謠言涉及的已不僅僅是地震災區,還包括了其他地區。 謠言止于智者,之于現代社會,謠言更應該止于制度和法律。從制度角度來講,有關部門在地震發生之初,在啟動抗震救災機制的同時,也應注意對謠言的防御,讓真相跑在謠言前面,不給謠言的存續留余地和空間。從法律角度來講,則應該依法加強對造謠、傳謠者的打擊力度,讓那些不懷好意、缺乏社會責任感、惡意攻擊和中傷者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