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魏一駿、潘曄 漫畫:李宏宇 共享單車在方便市民綠色出行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治理上的難題。22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一方面肯定其作為城市交通的新型服務模式,另一方面問計于民,以期在規范和發展之間尋找平衡點,引導共享單車有序發展。 此次意見稿中,共享單車正式更名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其中明確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注冊、使用,鼓勵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同時,提出加快共享單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鼓勵企業共享信用信息。可以看出,國家層面已為共享單車有序發展指明了方向,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越來越多的商品包括單車、雨傘、充電寶等參與到共享經濟中來,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和良好體驗,顯示了廣闊的發展前景。當然,也出現一些問題。 此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先后出臺了地方性指導意見或征求意見稿。但這些意見未能得到落實,一些單車企業不按規定投放、用戶無序停放等現象依然存在。因此,一些專家指出,地方政府需要進一步完善屬地管理,加強服務,根據當地實際靈活規劃停放區域,同時接入社會征信系統,建立懲戒機制,防范其“野蠻生長”。 對于共享單車企業,也要自律。遵守入駐城市相關規定,規范投放自行車地點和數量;對于總額巨大的押金應專款專用,主動接受監管;在此基礎上,配合政府部門對違禁者限制使用。 對共享單車用戶來說,在享受便利的同時,需要加強自律,文明用車、安全用車、規范停車。 “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法律下的自由。”無論是作為監管者的政府部門,還是共享單車企業或用戶個人,只有多方使力、共同協作,用法律法規約束各自行為,才能使共享單車有序發展,促進綠色出行蔚然成風。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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