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美國聯合航空公司一名亞裔乘客在芝加哥機場的航班上因機票超售安排問題被強行從座位上拖拽趕下飛機的視頻,在網絡上持續發酵。這讓我想起這些年我遇到機票超售的事。每當坐飛機遇到誤點,我常常和人嘮叨起在希臘被航空公司“紅包”砸中的往事。 記得那一年到希臘雅典出差報道體育賽事,結束工作搭航班回比利時布魯塞爾,由于堵車導致抵達機場稍微有點晚,到柜臺辦理登機手續時被告知:“機票賣多,沒座位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我有些緊張,連忙問柜臺人員接下來怎么辦。柜臺人員態度和藹地指著不遠處幾個人說:“他們也一樣沒座位,等會航空公司會來主管跟你們協商。”大約過了幾分鐘,航空公司來了一位負責人,很抱歉地提出一個解決方案:搭乘第二天一早的航班回布魯塞爾,航空公司每人補償400歐元,另安排四星級酒店免費吃住,免費機場接送。 聽到這個安排,我有一種“幸福來得太突然”的感覺。一則,在國內搭乘飛機時航班晚點是家常便飯,從來沒享受過“紅包”補償;二則,當時活也干完了,第二天又是周末,在雅典多逛半天也是樂事。很快,航空公司派車來,把我們幾個送到地中海邊一家四星級酒店安頓下來,發給自助餐券,叮囑第二天一早集合時間和地點后就放羊了。接下來,我享受著地中海的海風,聽著濤聲入睡,第二天一早順利搭機,口袋里還多了一個400歐元的“紅包”。記得,當時從布魯塞爾到雅典的往返機票還不到400歐元,航空公司在我這兒可真是做了“虧本買賣”。 從此后,在國外搭飛機我算是長了個心眼。有一次,我和同事們從烏克蘭基輔飛北京,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轉機時遇上了航班晚點的“鬧心事”。航班本來是午夜12點左右從伊斯坦布爾出發,但不知何故推遲到第二天凌晨5點多才能出發。當同事們按照國內經驗準備在候機大廳熬幾個小時之時,我認為不能“干等”。經過一番周折我找到相關航空公司交涉,達成的方案是航空公司安排我們到機場附近一家五星級酒店休息幾個小時。聽到這個安排,同事們樂壞了——在五星級賓館床上安安心心睡上三四個小時不比機場長椅上干熬強? 幾年前我和同事們在華盛頓搭機到艾奧瓦州時,其中一位同事不幸“中槍”。與雅典不同的是,這一次即便有“紅包”補償我們也不愿意拿,因為要一起去工作。經過協商交涉,航空公司啟動“懸賞程序”,動員已辦理登機牌的乘客乘坐稍晚航班。大約過了10來分鐘,有乘客接受“紅包”,同事則順利登機。 在歐美,機票超售是合法的,但航空公司通常會給自愿讓位的旅客免費機票和酒店住宿,另有“紅包”獎勵。而且,按照美國機票合約規定,如果無人自愿讓位,被選中的乘客是可以被“踢下”飛機的,但經濟補償也是必需的,最高可達單程機票款的4倍或以1350美元為上限。美國聯邦交通部統計,2015年全美有46000多例被“踢下”飛機的個案發生。不過,法律規定殘疾人和無人陪伴的孩童會排在被“踢下飛機”名單的最后。 所以,航空公司“逼”著乘客拿“紅包”晚點走看起來有些不合人情,但并不違背美國法律規定。問題是,從操作上來說,被“踢下”飛機一般發生在檢票登機之前,鮮有乘客登上了飛機再被強行趕下去的案例,更不用說訴諸暴力了。 回到美聯航這事,事實并不是超售機票的問題,而是航空公司要安排自己4名員工坐這趟航班,拿機票超售說事有偷換概念、轉移話題之嫌。美國鐵路客運系統不發達,坐飛機是美國人出遠門旅行的第一選擇。看到血淋淋的視頻畫面,難怪美國輿論都替那名可憐的亞裔乘客鳴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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