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八成女性被就業歧視”誰之過?
2017-03-08 13:21:1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臨近三八婦女節,職場女性的就業話題再度受到關注。智聯招聘6日發布的一則報告顯示,超八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存在性別歧視,其中,超兩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性別歧視嚴重。此外,72%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的直屬領導為男性,只有28%的受訪者表示領導為女性。(3月7日 中新網) 女生求職難,既有我國就業形勢總體嚴峻的原因,也有勞動力供需總量失衡,產業結構失衡的原因;有院校部分專業設置與就業市場存在差距,難以滿足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型需要的原因;更有傳統的社會分工模式和落后的性別觀念,影響著女性的就業發展。但最主要的是,勞動力市場存在性別歧視。 “寧用武大郎,不選穆桂英”。一些用人單位招聘時,只考慮自身經濟效益,他們常常考慮女性求職者需要享受懷孕、生育、哺乳三個假期,認為女性懷孕生育會影響工作,需要花費更多精力照顧孩子和家庭,由于先天的性別差異,加上體力不如男性,而且女性退休年齡比男性早。因此,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錄用一個女性求職者付出的人力資源成本比男生相對要大許多。因而,許多單位在招聘時都傾向于招聘男性,超八成的女性受到過性別歧視也就不奇怪了。 超八成的女性在求職過程中被歧視,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是社會各界必須思考的,也是政府部門必須想辦法解決的。政府除了最大限度地開發和利用勞動力資源,積極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外,還必須制定相應的措施,對一切性別歧視問題進行監督和干預,維護女性求職以及在勞動報酬等方面的權益。譬如:完善現有的福利制度,向女職工較多的單位提供政策貸款或政策津貼,并將稅款額與單位女職工的就業額掛鉤。又譬如:除特殊行業外,對低于規定女性錄用比例的用人單位,增加生育基金、養老保險及相關項目的額度,從而鼓勵用人單位錄用女性。再譬如:建立女性就業基金。由政府部門進行統籌,從基金中每年拿出一部分補貼給錄用女性比較多的企業,以降低企業承擔的女員工生育時的經濟負擔等。 “性別歧視”是女性“就業難”日益突出的主要問題。雖然《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性別等因素歧視勞動者。但由于有關部門查處不嚴,再加上女性在遭受“性別歧視”后能夠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的少之又少。許多單位還是以各種理由把女性擋在門外,就業“重男輕女”的現象有增無減。因此,對于那些歧視女性的企業,女性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有關部門也要支持和幫助受到歧視的女性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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