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這樣下去真不行了,國家需要管管了。”不少種糧大戶認為,要想從根本上防止“毀約棄耕”現象發生,還要從提高種糧收益上做起,希望國家能夠出臺與市場糧食價格掛鉤的種糧大戶補貼。 武城縣農業局局長張學豐、臨邑縣農業局局長王鳳海等基層農業干部認為,從現實操作層面來看,國家有關部門可先測定一個能讓種糧大戶保本微利的小麥和玉米的“目標價格”,當市場糧價低于“目標價格”時啟動種糧大戶補貼,補貼金額為(“目標價格”-市場價格)×種糧畝數;當市場糧價高于“目標價格”時則不啟動種糧大戶補貼。通過建立健全種糧大戶“掛鉤型”補貼機制,既尊重市場規律,又保護了種糧農民利益。 種糧大戶在農業生產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除“掛鉤型”補貼外,還要出臺“一攬子”扶持政策,要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機補貼政策要調整,進一步提高種糧大戶的農機購置補貼比例,并且無人機、烘干機、噴灌機、植保機等種糧大戶急需的機型要優先推廣;二是對于大戶急需的晾曬場地、烘干機等機械的配套場地,有關部門要優先審批;三是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農業保險保額要至少提高至大戶每畝每季種植成本。 “我認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就是農民貸款難、農業保險弱問題。”耿磊說,比如農業保險方面,現有的保險條款有利于保險公司而不利于種糧大戶,有關保險賠付的條款要做出修改,大戶們遭受了自然災害應當獲得一定的賠償。有關部門要發揮好監管作用,不能任由保險公司“店大欺客”,要不還將會有更多種糧大戶被迫“毀約棄耕”。 還有專家表示,針對種糧大戶“毀約棄耕”行為,除了加強利益保障,有關部門還要加強對種糧大戶履約情況的監管,并對部分造成惡劣影響的“毀約棄耕”大戶進行懲處,防止損害多數農民利益事件發生,確保農村穩定不出問題。 此外,還要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規范化建設試點。山東省德州市一名農業干部認為,目前,基層普遍存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和調解仲裁體系人員,必要的工作設備和工作經費短缺等問題,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土地流轉發展的要求,希望上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等相關試點。 還有專家認為,當前多地出現的“毀約棄耕”現象值得警惕,有關部門應全面梳理下鄉資本大戶租地中存在的風險和問題,深入剖析租地虧損的原因,盡快出臺外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保障金制度的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指導各地加強對“新手”下鄉租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讓基層具體操作“有法可依”,同時也給農民吃下“定心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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