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公務的士”不能止于撇清自身
2016-09-26 17:46:0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公務的士”的消息一出,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僅引發民間熱議,更有中央級媒體刊文批評。福州市車改辦負責人通過《人民日報》對這一問題進行回應,是主動回應輿論關切的良性舉動,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公眾疑慮。但這一回應并非完美,在對待“公務的士”的態度上沒有明確表態,這項帶有特權意味的“公務的士”是去是留仍無定數。 在公車改革的敏感檔口,即便推出“公務的士”屬于企業行為,政府部門也不能在這一問題上態度模糊、曖昧不清,更何況這一行為的實施主體并不是單純的民營企業,而是有著60多年歷史的國有企業下屬子公司,同樣帶有“公”的身份。兩者聯系起來,難免讓人浮想聯翩,爭議將始終存在。 除了對公權濫用以及衍生腐敗的擔憂外,推出針對公務員的定制的士也有浪費社會資源之嫌。據媒體測算,目前福州市共有出租車6445輛,常住人口750萬,每萬人出租車擁有量是8.59輛,在31個省會城市中排名倒數第二,遠低于《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中提出的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輛的出租車標準。應該說,福州的出租車資源是很匱乏的,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專門拿出100輛供公務員專用,不是對公共資源的侵蝕嗎? 無論是政府行為還是市場行為都應該合理有度,而推行“公務的士”存在著諸多不合理。一是與車改精神相悖,車改的目的就是為了取消特權、節約資源、轉變政府職能、優化資源配置,“公務的士”專門為公務員提供服務,實際是一種變相的特權,也不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二是侵害公共資源。正如上文所說,福州的出租車資源匱乏,政府應該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為市民提供更便利服務,而不是從有限的蛋糕中割下一塊供公務員專享。三是容易滋生變向腐敗。公務員是否會借“公務的士”以行公務之名謀個人私利之實,或者用公款支付私務的費用等,都很難進行監控,存在滋生腐敗的風險。 對于企業實施的不合理行為,政府部門應該果斷加以糾正,而不是放任企業隨意施為,特別是關系到重大政策落實、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不能滿足于撇清自身,而要主動作為,全力維護政府形象和群眾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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