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民溫先生通過“滴滴企業版”打車從單位回家,大約4公里的路,歷時不過10分鐘,卻被收取了1728.1元車費,而此前只需十余元。溫先生與滴滴方面溝通,客服記錄下情況后便再無下文。經記者與滴滴企業版客服聯系后,客服人員稱初步判定為司機未能及時停止計費,將在1到2個工作日內退還多收的車費。(8月24日《新京報》) 溫先生此前打車,也曾遇到過被多收錢的情況,往往是司機未第一時間停止計費而被多扣幾塊錢。而溫先生的遭遇,相信很多乘坐過網約車的消費者,都有過體驗。客觀來講,以新興的網約車網絡之龐大,出現一些問題實屬正常,而這也非網約車的專有頑疾,放在任何一個規模性行業都會有不盡人意的地方,這本身并不可怕。 值得注意的是,溫先生本人就多扣費問題與滴滴方面溝通沒有下文,直到新聞媒體介入,事件才有了向好發展的趨向。然而,現實中并不是每一次網約車多扣費,或者多扣幾塊錢,都能進入到新聞輿論監督的視野。這是否意味著,面對被多扣錢,諸多網約車消費者只能選擇與客服扯皮并最終不得已沉默接受?對于新興的網約車行業,消費者顯然不答應其在起步階段就坐下“模糊計費”的頑癥病根。尤其是,與傳統的巡游出租車不同,充分利用衛星定位和電子地圖技術的網約車,有便捷的技術優勢打造一個消費糾錯機制。 最近頒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而在罰則中,未建立和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要處以不菲的罰款;同時故意繞道行駛或者違規收費的司機,也要被處以罰款。這為網約車構建有效的消費糾錯機制提出了硬性要求。 事實上,今年5月份滴滴已經在北京地區上線“費用異議”功能,利用路徑規劃、司乘軌跡等大數據技術,來判斷專快車司機是否繞路、乘客是否未坐車即產生費用等情況發生,一旦發現將退還乘客車費。但是,“費用異議”功能在溫先生身上顯然失靈了。說到底,“費用異議”終歸是企業的自我監督,離有效的消費糾錯機制還有一定距離。完善這個機制,需要網約車地方監管部門,借鑒有關城市工商部門的做法,與網約車平臺進行主體信息、服務質量監管、消費維權等數據交換,并建立先行賠付制度。從而讓消費者在“費用異議”無效的時候,有一個順暢的投訴處理渠道。 不同于傳統出租車的物證(發票)單一,網約車服務過程中會形成一系列電子信息和軌跡信息證據,以大數據做基礎完善消費糾錯機制并不難。事實上,這也是科技進步給有關部門帶來的監管紅利。而對網約車平臺來說,當下已經站上了消費糾錯機制的風口,在擁有私人定制等新興優勢的同時,千萬別胎帶計價混亂的短板,否則,自食其果的日子不會久遠。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