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不斷強化相關法律的執法力度,通過嚴厲追究黑色利益鏈上各利益方的法律責任,大幅提升跨省倒垃圾的違法成本】 生活廢品、磚塊、舊木材……這些堆積成山的垃圾如今竟出現在碧波萬頃的太湖邊。近日,有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蘇州太湖西山違規傾倒時被當場抓獲。近年來,江蘇蘇州、無錫等地接連發生外地垃圾跨省傾倒事件,垃圾違規外運已經形成一條黑色利益鏈,城市垃圾經層層轉包倒手,每一層利潤都很驚人(7月5日新華視點)。 近年來,跨省倒垃圾事件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如同樣是在上海與江蘇周邊地市之間,2015年5月,曾有媒體報道“上千噸的生活垃圾被從上海用船偷運到江蘇無錫惠山區洛社鎮掩埋”。而無論是從具體發生地點,還是發生過程、方式上看,上述兩起先后發生的跨省倒垃圾事件,可謂是高度雷同、如出一轍。 跨省倒垃圾事件,尤其是像上述這種發生在太湖邊的跨省倒垃圾事件,其嚴重違法性和惡劣社會影響顯而易見。一方面,不僅明顯違反了“垃圾跨省”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而且還可能進一步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甚至是水源地污染問題。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轉移固體廢物出省……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眾所周知,太湖是蘇州等多個周邊城市最為集中和重要的飲用水源地。 既然違法性危害性如此明顯,跨省倒垃圾事件何以仍然一再頻繁發生呢?個中的玄機、真相其實并不復雜,無非是因為跨省倒垃圾背后蘊藏著驚人的黑色利益鏈。如據記者調查,船主“運一船垃圾約兩千元,利潤是其他同等運輸的數倍”“中間人可以從中獲利至少30元/噸,卸載垃圾、填埋垃圾的人員也能分得一杯羹”;而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在去年“上海垃圾偷運到江蘇無錫”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徐國強,通過“上海市楊浦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達成口頭協議”“總共處理生活垃圾4萬多噸,價格為每噸48元到78元不等”。另據此前媒體報道,早在2013年,“上海市中心每噸垃圾處置成本已接近500元”。 由此不難發現,在上述跨省倒垃圾黑色利益鏈中,違法偷運垃圾的貨主、船主、中間人獲利豐厚、利潤驚人,其實,這一利益鏈上獲利最豐的大頭,還是跨省倒垃圾運出地的地方政府——如原本每噸需要花費近500元的垃圾成本,通過跨省,成本實際不到百元。這誠如有環保專業人士指出,這一“骯臟生意”的最大責任還是在源頭——輸出地負責垃圾處理的機構,其在當地處理與轉運他地處理之間可能存在較大的成本差異。 在這種背景下,要想有效遏制跨省倒垃圾怪象,關鍵還在于徹底斬斷上述黑色利益鏈,使之無法通過跨省倒垃圾繼續非法牟利,尤其使作為該利益鏈最大源頭和獲利方的輸出地機構不能從中獲利。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必須不斷強化相關法律的執法力度,通過嚴厲追究黑色利益鏈上各利益方的法律責任,大幅提升跨省倒垃圾的違法成本,使之不敢、不能以此謀利;另一方面,對于作為垃圾運出地的大城市,也要通過加大垃圾處理場地、設施的建設以及垃圾分類等措施方式,不斷降低垃圾處理成本、減少垃圾數量,使之不必通過跨省的方式來解決本地垃圾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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