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實施以來,“圍著輪子轉,隔著玻璃看”式走馬觀花的下鄉走訪減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各地開展政府購買服務或集中調配車輛的形式,提高了公車的利用率。但記者在湖南、河南、山西等地采訪時發現,有的干部抱怨申請不到公車,或車補不到位等,出現了“沒公車不愿下鄉”、“盡量少下鄉”的情況。(5月29日《新華每日電訊》) 部分干部“車改后不下鄉”,絕不是車改出了問題,要推倒重來;也不是車補標準定得太低,要加大補助力度。從本質上來說,不愿下鄉不是車改造成的,而是不完善的用車政策和下鄉政策導致的。這里面當然還有部分干部的作風問題和信念問題,但制度的問題應該是第一位的。如果沒有一個完善的制度,對干部提再多道德上的要求,往往也無濟于事。 現在一些干部抱怨比較多的是,沒有公車,一些偏遠基層地區根本去不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為什么公車沒有得到有效利用?沒有公車該怎么下鄉?就目前來看,用車困難有兩個原因:一是某些機關保留的公車主要為領導服務,真正有公務需要的干部申請不到公車;二是向社會租賃車輛的公務租車平臺沒有建立起來,社會化用車途徑受限。 要解決用車的問題,一是各機關單位內部在調配使用公車的過程中,不能以“服務領導”為條件,而應該以“距離遠、任務重”為原則,采取拼車下鄉、集體服務的方式,提高公車的使用效率。二是在公共交通不發達的地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利用互聯網約車平臺,以市場化手段解決干部下鄉不便的問題。 當然,也有學者指出,沒有公車不代表不能下鄉。譬如吉林省教育學院農村教育研究所所長李元昌十年如一日,從未使用公車,但也能堅持下鄉。學者為什么會自發下鄉?因為只有去基層調研獲取第一手資料,才能出研究成果。某些干部為什么一犯懶就干脆不下鄉了?因為不下鄉也不影響其工作業績,下不下鄉都一樣。 顯然,有必要對相關干部建立明確的考核體系,進行嚴密的制度約束,從機制上要求干部必須下鄉聯系基層,并且要拿出下鄉調研的成果。惟其如此,才能讓干部在下鄉問題上失去任何找借口的空間;在剛性的制度要求下,干部自然會想方設法、排除困難、主動下鄉。 可見,車改與下鄉實為兩個層面的問題。完善用車租車制度,才能解決干部下鄉無車可用的問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才能解決干部不愿下鄉的問題。只有把兩方面的漏洞都補上了,才能有效破解部分干部“車改后不下鄉”的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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