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為適應“互聯網反拐”的要求,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打拐辦開發的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于本月15日正式上線。該平臺建立了全國兒童失蹤信息發布的官方渠道,將通過手機推送等新媒體技術手段,發動群眾搜集拐賣犯罪線索。 過去探討如何更有效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輿論經常會列舉國外的成功經驗——安珀警戒。這在美國和加拿大有相對成熟的經驗,即在確認兒童遭遇綁架后,警方通過各種媒體平臺迅速向社會傳達警戒信息,通報被綁架兒童的特征等關鍵信息,形成合力尋找失蹤兒童。而這一次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上線,也被視為是建立中國版安珀警戒的一次嘗試。 通過構建信息平臺來協助打拐,之前就有基金組織和商業網站合作發起過,但因其沒有警方的深度參與,在權威性上受到了質疑;同時因為該平臺要廣泛搜集兒童和志愿者數據,也引發侵犯公民隱私權的擔憂。相比而言,這一次的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雖然也由企業提供技術支持,但畢竟是公安部打拐辦主持開發,其信息的權威性至少可得到保障。 安珀警戒之所以行之有效,除有嚴格標準以保證信息權威之外,還有信息快速、多渠道推送保證擴散面盡可能大等特點。以此來看,可以發現,這次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仍存在一些不足。 從信息通報來看,此平臺主要是通過官方微博、高德地圖等移動應用向公眾發布相關信息。但這兩個渠道的使用率到底多高,能不能保證信息的覆蓋率,還需要不斷測試評估。此外,從之前公益組織和網站合作嘗試的兒童失蹤預警平臺,到最近某地產公司宣稱的“集全國門店打造失聯兒童守護站”,再到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背后都能看到商業機構的身影。商業機構的優勢是技術,或者說是平臺搭建能力,這些雖然重要,但打拐僅靠平臺是遠遠不夠的。 還以安珀警戒為例,其并非依靠某個強大平臺而實現信息全覆蓋,而是一套整體運行機制。一遇到突發情況,警方能迅速動員各種平臺來傳播,既有傳統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又有郵件、電子交通狀況發布平臺,以及手機短信等。 我們現在談及網絡打拐,有些過于強調平臺的作用,推崇微博、微信等應用,這些網絡應用雖然越來越普遍,受眾越來越廣泛,但畢竟還是有門檻的。從過去的案例看,不少拐賣事件發生在中小城市,被拐兒童最終流向農村。如果只是在微博、高德地圖這些“高端應用”上發布消息,能保證基層民眾及時接收到信息嗎? 兒童被拐的情況不同、地點不同,所需要的信息傳播方式也可能不同。在大城市,更多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渠道可能效果好,但在中小城市或者農村,也許廣播電視或者手機短信更重要。公安部門有必要根據過去不同類型的案例,進行大數據分析,研究在哪些關鍵渠道發布消息更有針對性,進而建立一個制度化的信息發布機制。 打拐只在網絡平臺上花心思,很容易被商業機構“利用”,變成企業營銷的“工具”。所以,對于相關部門來說,要善于運用企業提供的平臺,但不能囿于“門戶之見”,更不能忽視最基礎的機制建設。如果確保拐賣案件甫一發生,各部門就能迅速反應,相關各平臺迅速完成對接,充分發揮平臺的功能,這是下一步我們需要完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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