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公油私用”腐蝕車改果實
2016-04-18 11:08:1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2015年11月,有群眾向三湘風紀網“四風舉報一鍵通”欄目舉報市地震局局長賀慧明,長期“公油私用”。懷化市紀委調查發現,市地震局使用的IC加油卡有主卡和副卡,副卡長期由由賀慧明“保管”,給其私家車加油,共計花費35586元。另外,賀慧明還在單位定點維修點維修私家車,將2541元費用在單位報賬。目前,懷化市紀委“建議按程序免去賀慧明的局長職務,對其違紀所得全額上繳市財政。”(4月17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主卡給公車加油,副卡供自己的車“揩油”。如此,既不碰用公車私用的紅線,又能繞過監督,讓自己得到實惠。顯然,在如何躲避監管上,賀慧明花了很大的心思。值得慶幸的是,紀檢部門認真對待公眾舉報,不放過任何腐敗線索,將賀慧明“公油私用”的問題,查清查實,揪出了這個“油耗子”,避免了國家財產的繼續損失。 如今,揩公家之油的賀慧明最終“滑到”,無疑大快人心。然而,值得憂慮的是,賀慧明“公油私用”被抓現行,很可能只是陰溝翻船。一則,與公車私用的招搖過市相比,“公油私用”更隱蔽,欺詐性更強。試想,平時開自己的私車上班,誰會知道賀慧明用的是公油?甚至,在使用私車下鄉、開會、調研的時候,不僅不會被質疑,還可能因“私車公用”贏得公眾的掌聲。再則,“公油私用”屬于小圈子的事,監管很難察覺。比如本案中,賀慧明違規持有副卡,只有辦公室主任等幾個人知道。若沒有內部知情人士爆料,外界監督很難察覺。 可見,“公油私用”被抓,很可能只是個例。而更多的“公油私用”,極可能會蒙混過關。而這無疑給了官員的公車私用的新馬甲——開自己的車,用公家的司機、公家的油(無論是公用還是私用),然后在“私車公修”、虛報賬目,揩公家的“油”,彌補私車的車損。如此,既沒碰單位的公車,又變相實現了公車私用,以延續自己的超國民待遇。 那么,如何堵上“公油私用”的口子呢?首先,要加強對公車的監管。公車改革不是減少公車數量就萬事大吉,更要加強對公車的管控,提高公車的使用效率。比如,制定一套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加強對公車油耗,修車費用的監管等等。一旦出現公車油耗超標、保養、修理費用異常等問題,立即嚴查,不讓“公油私用”蒙混過關。 其次,要加強對權力的限制。官員敢于“公油私用”,從根本上看,還是權力缺少制約和監督。試想,假若單位內不是一把手說話一言堂、簽字一支筆,而是事事有監督,民主決策、賬目公開,一把手還敢人性的“公油私用”么?由此可見,只有加強監督,限制一把手權力,推動機關單位民主決策、賬目公開,才能防止官員揩公家之“油”。 再者,對“公油私用”要從重問責,更要依法嚴懲。《刑法》明確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其立案標準是,個人貪污數額在5千元以上。因此,官員“公油私用”只要過了5000的立案線,就要依法懲處、絕不姑息。試想,若“公油私用”不僅會丟了烏紗帽,而且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鋃鐺入獄,誰還敢以身犯險呢? 無疑,“公油私用”是公車私用的新馬甲,不斷腐蝕公車改革的成果。而要破除這個馬甲,監管部門不僅要從嚴問責,更需規范公車使用制度、限制一把手權力,對“肇事”官員依法嚴懲、絕不姑息。只有這樣,公車改革才能平穩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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