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城市有七八條建設路、公園路等重名街道,有的城市存在不少曼哈頓、威尼斯等洋地名……不規范地名的存在給群眾出行帶來諸多不便。為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地名不規范現象,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召開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 地名不僅是簡單的自然實體標記,更是不可或缺的歷史記憶。正如中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促進會會長劉保全所言,地名“承載著普通人的幸福感和歸屬感,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價值”。比如“六尺巷”將“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的謙讓故事融入地名,給子孫后代帶來無窮的精神熏陶。再比如“仁和莊”“安慶”“吉安”等,蘊含著國泰民安、平和友善、和諧禮讓等傳統美德,這些都是對中華文化的傳承和弘揚。加強地名文化建設,還是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提高國民對中華文化認同感和自豪感的重要手段。 近年來,我國城市發展日新月異,但也伴隨著一些不和諧之音,為地名亂象埋下了禍根。一些開發者、城市經營者消費主義傾向、功利崇拜之風漸盛,隨意更改地名;還有的“崇洋媚外”,用一個干癟、毫無內涵的洋名字,為自己撐門面、長威風。“有靈魂的城市”缺失了,城市發展千城一面、千城一景,焉能留住獨立品格、歷史敬畏感?而在管理層面,地名管理中普遍存在缺乏統一歸口管理、監管困難等問題。地名亂象是對地名資源的摧殘性戕害,會降低人居文明、歸宿感和幸福感,也將讓歷史文化記憶產生無法挽回的“斷裂”。 國務院出手清理整治“洋地名”,意在整頓規范,更重在進行法治和文化“喚醒”。我國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其中包括居民區、樓群、建筑物等,不少地方政府也出臺了地名保護法規。但做好地名保護,僅僅停留在表面是不夠的,必須讓法律法規嚴格約束。讓法治精神轉化為城市公共精神、文化信仰,從根源上杜絕各種地名亂象。 因此,我們在為城市筑起“物質大壩”的同時,更要筑起“文化大壩”。通過保護傳統地名,對歷史記憶和文化傳統加以儲蓄留存,強化城市文化的涵養功能,樹立濃厚的地名自豪感、傳統文化敬畏感,將地名標準化和規范化真正落到實處,為一個地區的公眾打造風格獨特的“精神的田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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