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翔校長妻申請保護令何以法官不知道?
2016-03-02 10:30:5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挖掘機技術哪家強,中國山東看藍翔”。去年,除了這句全國聞名的廣告語,藍翔技校校長榮蘭祥和妻子孔素英的“離婚大戰”,讓這對夫妻再次成為焦點人物。上午,山東藍翔技校校長榮蘭祥的妻子孔素英,來到濟南市天橋區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她請求法院禁止榮蘭祥實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她和親屬。(3月1日《法制晚報》) 反家暴法三十年磨一劍,3月1日終于實施了。用簡單的一句話說,家庭暴力再也不是家務事了。這些年來,親子暴力、夫妻暴力帶來了太多的悲情與悲劇,要想暴力能夠遠離家庭,則必須靠法律的介入。 這一法律有著很務實的現實意義。從宏觀來看,其將家庭成員、甚至同居關系等都客體都納入了法律的框架下,其除了對肢體沖突引發的暴力干預外,也將恐嚇、辱罵、威脅等精神暴力也納入了監管。從微觀層面來看,其將家庭中的比較常見的沖突都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羅列。比如,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隔離潛在的家暴危險;比如,對虐待兒童有有了規定,指出嚴重侵害兒童的父母將被撤銷監護權;再比如,發現家暴等問題的醫院、學校等機構必須報告,否則要擔責。等等。反家暴法總體來說是我國法律的巨大進步。 但藍翔校長妻子的遭遇,卻又不得不讓人冷靜的思考,反家暴法的生命力在哪里,其如何才能夠更有效地消除家暴存在的土壤。去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在到3月1日實施的期間,各媒體等都進行了大量的報道。可以說,大多數都是有所耳聞的。然而,藍翔校長妻子孔素英和其律師到達法院后,立案法官收到材料后,說“進去問一下”。過了一會兒,一位年紀較大的法官說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是應該公安局做嗎?見狀律師拿出了反家暴的法條,向他解釋了法律規定,今天是實施首日。聽完解釋,法官說這個事情比較新,要等庭長回來,之后再給律師打電話答復是否立案。 一項新的法律早已經鬧得全民皆知,然而法院的法官竟然不知道,不知道也許可以體諒,但當律師解釋后,其沒有主動化解問題,卻要等廳長回來后再決定。這樣的治理理念下,再好的法律恐怕也要大打折扣,一個簡單的道理,如果是緊急事件的話,如果法院不及時立案并執行,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了事故,誰來承擔責任呢? 我們一直說,家暴不是家務事,如今終于立法了,但必須意識到的是,良法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須提高執法機關的治理意識。法律的執行效率體現的是一個社會的法律治理能力,它需要各個司法機構和部門能夠有著清醒的認識和足夠的擔當。正如藍翔校長妻子的遭遇,司法部門的任何思想上的懈怠和行動上的疲軟都會導致法律停留在紙面上。當司法機構都如此,那么,老百姓對于家暴的理念轉變就會更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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