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司法拍賣牽手淘寶3年來,全國有千余家法院推行網絡拍賣超過16萬次。因為零傭金、全公開、受眾廣、溢價高,不受時空限制,方便快捷,司法網絡拍賣正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 但是司法網拍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筆者日前在邵武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該院在司法網絡拍賣平臺共上傳拍品27件,拍賣成功4件,成交金額134.6萬元,流拍率達85%以上。 流拍率高的原因有三:網絡司法拍賣屬于新事物,民眾認識和運用需要一個過程,如邵武屬于閩北山區城市,了解網拍的大部分是年輕人,他們經濟實力較弱,而有經濟實力參與競買的人年紀偏大,不熟悉網拍;案多人少,在推行司法網絡拍賣后,原來由拍賣行負責的相關事務均由法院執行人員具體操作,導致執行人員沒有時間精力放在拍品的宣傳公告、展示帶看等瑣碎事務上;執行人員對拍賣行業不夠專業,導致對拍品宣傳展示手段單一,僅在網絡拍賣平臺予以公告,且多為照片或不完整的視頻,令潛在的競買人心存疑慮,不敢出手。 引入傳統拍賣行作為中介機構,或可彌補當前司法拍賣的缺陷。受網絡拍賣沖擊,傳統拍賣行也面臨不小的困境:業務流失、人員過剩、利潤減少,同樣需要新的業務增長點。 有鑒于此,法院可以嘗試支持傳統拍賣公司等中介機構介入司法網絡拍賣。法院在網絡上發布拍賣信息后,中介機構獲取拍品信息,主動與法院執行人員對接,由中介機構刊登公告、推介拍品,并利用信息資源的行業優勢,進行客戶配對,提供帶看拍品等服務,讓買賣雙方的信息充分溝通。事實上,這一模式已經有了較多成功的經驗。例如,今年10月以來,邵武法院采用這種工作方式,上傳38件拍品,成交9件,成交金額263.4萬元,溢價率9.72%。僅2個月的成交量就是過去16個月的2.25倍,可見,借助中介機構助力司法網絡拍賣很有成效。 借助中介機構助力司法網絡拍賣的積極意義在于:一是利用中介機構的信息平臺,有效提高拍賣標的物的成交率和溢價率,有利于解決司法網絡拍賣成交難;二是用中介機構的專業優勢彌補了法院的弱項,既節省司法資源和執行費用,又有效解決執行人員“沒時間”和“不懂行”所帶來的尷尬。然而,目前此種做法缺乏相關司法規定的支撐,因此,有關部門應盡早出臺相關規定規范和指導。此外,中介機構從事司法網絡拍賣輔助工作所產生的合理費用報銷問題,亦需通過相關規定加以明確。 在“互聯網 ”時代,制度創新往往可以實現瓶頸突破。從謹小慎微的嘗試突破,到在質疑中經受考驗,再到全國多數省份推廣采用,司法網絡拍賣的3年探索,給老百姓帶來了實惠方便,給司法帶來了公正高效,愿網絡司法拍賣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取得更好的效果。(福建日報)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