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方赴海南島過冬的“候鳥族”、退休干部畢國昌在三亞游泳,載有衣物的自行車被城管剪斷鏈鎖拖走,最后穿著一條短褲穿街走巷回家。畢國昌托朋友在網絡發文講述經過,輿論反應強烈。當地政府部門非常重視,處理相關人員并公開道歉。但據《法制晚報》等媒體報道,畢國昌本人并沒有收到任何人的直接道歉。 本質上的“一件小事”,因為得不到及時回應與處理,結果鬧得全國輿論一片喧騰。涉事地方的公權力部門大舉動員,甚至凌晨1時22分還在給媒體傳通稿、發布微博,態度很誠懇,處理亂作為城管也不客氣。 但令人不解的是,發起投訴的畢國昌,有名有姓有住址,如果當地政府部門認定城管執法不當,道歉為何卻不面向直接當事人?一件小事鬧成了公共輿論事件,回應輿論確實必要,可首先應該回應的,是當事人的訴求,首先應該解決的,是當事人的問題。 細想一下,這種事情鬧大之后的應急公關似乎成了很多地方公共管理、社會治理方面的常態。大家記憶猶新的是,今年國慶長假期間,有南京游客在青島點了份蒜蓉大蝦,被店老板以每只38元計價。被宰游客向警方、物價等部門投訴,均遭推諉,消息上網變成熱點新聞之后,當地政府認為抹黑了“城市形象”,馬上雷厲風行地進行查處。 但這與其說是“為人民服務”、回應民眾訴求,還不如說是回應輿論。輿論受到高度重視,危機被及時公關,唯獨人們的權利被忽視甚至漠視。這是一種異化了的形象觀。現在地方政府非常重視地方形象,甚至提高到了地方軟實力的高度。于是,形象營銷、形象公關成為顯學,在國內外大媒體和形象平臺打形象廣告,組織干部進行危機公關和輿論應對,都很常見。不能說這樣做不對,但如果漠視民眾權利,不真正解決問題,只在乎輿論和危機,那就是本末倒置。 有媒體報道稱,疑似被處罰城管人員在網絡發帖,表示“小城管惹不起大廳官”。如果類似的執法不當在平時是常態,得不到及時糾正,僅僅因為事情鬧大了才嚴肅處理,對執法人員就起不到警醒作用。他覺得自己只是倒霉,又何來舉一反三,何來真正的反思,何來對群眾的敬畏。 人是發展的唯一目的,若是地方形象重要,那人作為“本”只會更重要。地方形象,最終不是靠營銷來的,公關來的,而是來自于良好的治理,來自于人的感受和口碑。有關部門回應輿論、公關危機的那份果決與高效值得肯定,但這種果決與高效更應當體現到為人民服務的方方面面。群眾日常的問題得不到解決,投訴無人理會,辦事總是腸梗阻,權益受損只能忍氣吞聲;出了問題,形象至上,受到羞辱和損害的人倒無關緊要,甚至成了麻煩制造者,成了不受歡迎的人,要被特別盯防的人。這樣的形象,有任何真正的價值嗎? 危機公關、輿情處置、形象營銷,只是政府工作、發展推動的一種輔助手段。政府工作的大道是擺正權力與人民之間的位置,把時間、精力和其他一切政府資源用在日常的為人民服務上,再嚴肅的執法其實也是服務。不要等到輿論喧騰,政府工作生生變成一場接一場的輿情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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