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乞討人員中,并不都是家境貧寒、突遭變故等原因造成的,其中相當一部分的乞討人員,都是職業乞丐。比如,根據媒體的報道,一些乞丐來自農村,在農閑時刻通過乞討來獲得不菲的收入。一個明顯的特征在于,職業乞丐以賺錢為目的,其主觀目的出于獲利,并不是維持生存。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凡是危害公共安全、阻礙交通、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方式滋擾他人進行乞討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不過,法律規定在現實操作中,卻面臨掣肘和障礙。一方面,乞討行為會不會構成違法,在證據方面很難固定,缺乏明晰的證據支撐。另一方面,面對這些職業乞丐,大多數人往往會給予道德譴責,并不認為乞討行為會觸犯法律。 而在很多西方國家,通常對乞丐實行分類治理模式,該救助的救助,該禁止的則果斷禁止。對不符合規定的乞討,發現一次兩次給予警告,第三次將被認定為“反社會分子”,警方將對其實施逮捕。不難看出,對于乞討行為,不能總是停留在道德說教范疇,而是應該恪守法律立場,通過法律手段調整。法律并不禁止乞討,但假如乞討行為職業化,并且乞討者秉持其他非法目的,則有必要通過法律手段予以監督和管理。 事實上,監管職業乞討者并不是一道社會治理難題。一方面,應該區分職業乞討與真實乞討的界限,對于職業乞討行為,只要觸碰法律紅線,就應該嚴厲懲罰。另一方面,完善和補齊法律短板,構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體系,細化和創新監管的思路對策,避免陷入到監管真空中。 就職業乞討行為而言,已不單純是道德領域的議題,而同時也是一個法律議題。基于此,應該充分發揮法律的監管和懲戒功能,將職業乞討納入到法律監管渠道,必然能夠減少或杜絕職業乞討行為的滋生和泛濫。 |
相關閱讀:
- [ 09-30]“紅包乞丐”得不償失
- [ 09-30]“紅包乞丐”來襲誰認真誰LOW
- [ 09-29]看準節日討紅包,“紅包乞丐”不怕“友盡”?
- [ 09-29]對紅包“乞丐”現象還需理性看待
- [ 09-29]在節日“紅包乞丐”泛濫中反思日常人際
- [ 08-24]“含勺喂母拒當乞丐”需要更多呵護
- [ 08-20]“小寨村等于乞丐村”更像是商業邏輯
- [ 08-20]若只有白眼,“第一乞丐村”的帽子摘不掉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