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信訪案彰顯法治正能量
2015-11-13 14:26:05?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中央政法委日前印發《關于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這是深化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的具體舉措,對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節約司法資源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律師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彰顯了法治正能量,也讓信訪人更真切感受每一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的公平正義。 目前,我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多發、重復訪高發、久訪不息的問題依然十分突出,既加重了信訪人的訴累,又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影響正常信訪秩序。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充分發揮律師的獨特優勢,動員律師積極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是推進涉法涉訴信訪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徑,是形成良好信訪秩序的制度保障。對不服政法機關法律處理意見,以信訪形式表達訴求的,可由律師協會委派的律師,為信訪人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信訪人準確理解司法裁判文書,依法維護信訪人合法權益。 律師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意義重大。律師是法律職業體的重要角色之一,是法治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及推動者。他們熟悉法律實務,是法律行家里手,可以引導信訪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 將律師引入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是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改革信訪工作,解決信訪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發揮律師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的重要體現。與律師代理的普通案件不同,涉法涉訴信訪多為已處理過的法律事務或案件,當事人對原處理不服或不信任有關辦案機關,既可能存在纏訴鬧訪情況,也可能存在當事人合法訴求得不到保護、有關辦案人員簡單粗暴、違法辦案甚至濫用職權等情況。因而,對于相對復雜的涉法涉訴信訪,迫切需要律師這樣的行家里手幫助當事人講法明理,并督促政法機關依法辦案。 律師所具備的專業性、中立性、服務性優勢,有利于幫助信訪群眾建立信任、緩和情緒、傾聽并接納合理建議。律師可以運用法律專業知識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實踐經驗,綜合運用接談信訪人、評析信訪案件、釋法析理、情緒疏導、提出法律意見和工作建議、引導信訪人依法申訴、幫助申請救助等各種方法,促進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 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是一項法律公益事業。這就要求參與的律師需要具備公益心和奉獻精神, 熱心公益事業,善于做群眾工作。同時,相關政法機關要為律師開展工作積極提供所需的各種便利和條件,包括提供辦公場地和設施、保障查閱案件材料和信息、保護律師人身安全、協助解決律師工作困難等。特別是要為律師閱卷、咨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對律師提出的處理建議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意見;對確有錯誤或瑕疵的案件,應當及時導入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顯然也包括讓信訪人在每一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律師參與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可以引導信訪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使之真正在每一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公平正義,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和息訴息訪。 當然,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職業道德、工作原則,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開的信息,不炒作有關敏感、復雜信訪案件,嚴禁支持、唆使、組織信訪人采取違法方式反映問題。 (作者系司法部《中國司法》雜志總編、研究員)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