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即將到來,網購又開始成為熱點。一些好評率極高的“全網銷量第一”、“熱銷單品”,是否更加值得關注?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其實,一些商品的質量與其高銷量和好評率往往不成正比,好評和銷量都是買家通過虛假交易“刷”出來的。 好評和銷量怎么“刷”?整個過程比較復雜,根據報道簡單概括一下,大致情況是這樣的:賣家通過網絡與“刷手”取得聯系,然后請“刷手”冒充買家,購買他們的商品;買商品的錢,賣家先轉賬付給“刷手”,“刷手”就用這錢下單買貨;接著賣家發“貨”,但發的只是空包裹;包裹送到后,“刷手”簽收確認,然后就上網給五星好評,并憑這個“好評”領取賣家給予的報酬……賣家就這樣不斷操作,好評率與銷量就噌噌地往上躥。當然,如果商品質量差,上當受騙的消費者數量也會上升。 為什么造假的程序那么復雜?這是因為,網店編造虛假好評這種現象早已有之,但在形成氣候之際,監管部門開始干預,電商監管平臺會對弄虛作假者給予扣分、封號、好評清零等處罰。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奸商雖然產銷優質產品的水平一般,但造假的功夫卻很是高超。而且由此催生了一條騙子產業鏈,有中介機構征集“刷手”專門配合網絡賣家,操弄好評和銷量。原來,我們經常看到“在家兼職,月入上萬”的網絡招募廣告,很大一部分就是“招聘騙子”。 說起來,這就是誠信危機在互聯網上的一個主要表現。“家家都造假,不造是傻瓜”,一些賣家也承認,不“刷”好評,自己的網店根本沒人關注。由此,各網店好評的可信度就會越來越低。長此以往,電子商務的發展必然受到嚴重制約。我國正在致力于發展互聯網,全力發展電子商務,還被寫進了新的五年計劃。現在看來,促進電商大發展,清除虛假好評這類嚴重損害網絡誠信的毒瘤,是當務之急。 顯而易見,打擊虛假好評,電商平臺的監管所能發揮的作用是極為有限的。電商平臺只是企業,沒有執法權,對弄虛作假的網店所能采取的處罰手段,不過是封號、扣分之類。因此,政府執法部門要有積極作為,對造假者給予法律制裁。《電子商務法》固然有必要對此類造假行為給予針對性的約束,但在該法還沒有出臺之前,應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懲治網絡交易的造假行為。 今年8月,廣東省消委會向淘寶發出勸誡函,稱好評造假涉嫌違法,要求阿里巴巴加強監管。今年3月,佛山市禪城區工商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一起在淘寶上相互虛假購物刷好評的行為作出處罰,對操作此項業務的公司罰款5.5萬元。遺憾的是,此類官方主動作為的案例,還比較少見,與泛濫成災的虛假好評嚴重脫節。期待多重合力讓虛假好評成為歷史,讓消費者重拾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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