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 翀 歷時14個月,重修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1日正式發布。新條例將“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列入違反政治紀律“負面清單”,規定該類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10月22日 新華社) 新條例的出臺,樹立了一條道德高線。新條例將舊條例的10類違紀行為分類方式,整合為六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并明確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各類違紀行為的“負面清單”中補充了十八大以來新發現的問題,入拉幫結派、搞老鄉會、妄議中央等。這是對黨員干部行為的立德立規,有很強的針對性,必然會督促黨員干部有更高的覺悟、更多的作為。 新條例最大的亮點,便是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思想與意識?!凹热稽h和國家的前途命運交給了我們,就要擔當起這個責任”,這樣的政治覺悟,來自于對黨的宗旨的深刻理解;這樣的堅定抉擇,源于對黨的責任的歷史擔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和國家的發展穩定,面臨更加艱巨的任務,這就意味著“全黨必須警醒起來”,要切實按照新的條例辦事,以新的條例為行動指南,這樣,黨才能堅如磐石,黨員干部也才會更有力量,不負人民重托。 在“十二五”到“十三五”過渡的關鍵階段,新條例的出臺,彰顯的也是一種堅強的決心,那就是與時俱進地完善法律法規、堅定不移地從嚴治黨,將成為一種現實的路徑。從新條例的內容來看,其意圖很明顯,用意很簡單,就是希望通過制度的剛性,真正實現讓黨員干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從嚴治黨,核心就是保持黨同人民的血肉聯系,拆除阻隔在黨和人民之間的無形之墻。 當前的“最嚴黨紀”,也傳遞出一個明確的信號。黨內法規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若有人不嚴格按照條例辦事,必然會得到應有的懲戒。這就是說,有了最嚴黨紀,還需要最嚴執行、最嚴監督和最嚴問責。如果條例執行起來含含糊糊,剛性的制度震懾便會成為虛張聲勢的“紙老虎”,甚至會出現“破窗效應”。這意味著,條例的修訂只是完美的第一步,接下來最重要的,便是要做到令行禁止,把約束、監督、震懾、懲治的功效發揮到最大。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當前條例的修訂,就是對習近平總書記指導思想的一種貫徹落實。風清氣正事業興,全面從嚴治黨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合格的黨員干部,必須牢固樹立紀律規矩意識,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如今,中國正處在改革發展關鍵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在利益多元、思想多變的情況下,更要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走過“十二五”、面向“十三五”,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的思想,才能更好地邁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許 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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