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和崔永元的互相道歉有那么難嗎
2015-09-30 12:09:1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方舟子和崔永元,一位是科普作家、學者,一位曾是知名主持人。兩人之間的硝煙緣起2013年9月8日對“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爭論,并最終對簿公堂,互訴侵犯名譽權。一審法院判定兩人都構成侵權,判決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并互賠損失。兩人不服,均提起上訴。昨天上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事件的兩位主角均未到場。(京華時報9月29日) 一個是科普作家、學者,另一個是知名主持人,按說都是知事達理之人,就為一場名譽官司,居然進行長達兩年的馬拉松式訴訟,公眾要問的是,打這樣一場耗人又費時的官司,真的就那么值嗎?與其這樣僵直下去,還不如早點說“拜拜”。 一方面,浪費司法資源。因為這樣的案件本來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有些問題目前科學界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所以,即使把問題提交到法庭上,法官也很無奈。比如,轉基因食品到底能不能吃,科學目前尚無明確定論,這個得用時間才能作出判斷。讓法官在這些問題上明辨是非,一是有點難,二是浪費精力。 另一方面,這樣的官司意義不大。即使打贏了又能怎么樣,無非是自己心里小小的得意一下,但對他人和社會能有什么啟發?人們從中又學到了什么?幾方面比較,還是失大于得。因此,早撤的好。 不論是學者還是知名主持人,都是社會需要的人才,是國之棟梁。既然如此,就應該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社會需要的地方去。學者可以著書立說,知名主持人不妨辦個培訓班,傳經送寶,活躍基層群眾文化生活等,這樣既能贏得公眾尊重,也是給社會作貢獻。如此,總比在官司上勞心費神好得多。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