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對于不能生育、不想生育、失去孩子的家庭,收養孩子是他們的一種生活選擇。還有一些人,出于幫扶殘疾兒童、孤兒、棄嬰的愛心,也會選擇收養孩子。但與現實的收養需求相比,,頒行于1991年的收養法顯得有些不適應了。 相對于急劇變動的社會,收養法自1998年作過一次修訂之后,已有18年沒有變動。最被詬病的就是從收養人到收養對象、收養條件以及整個收養程序過于嚴格和復雜。嚴格當然沒有問題,問題在于有沒有過度。“度”的把握也許就是將來修法的方向。 甚至過度嚴格也能找到現實根源。比如,《人民日報》近日專文報道有實質收養多年甚至十余年的家庭,卻辦不了戶口,被收養人淪為黑戶。但對相關職能部門那里,通常的反駁就是:要是私自收養的孩子都能上戶口,那些私生、超生的違法者不都將以這個理由來為孩子上戶口,這不就亂套了嗎? 乍看起來,這種“怕亂”說似乎關聯到可操作性,很有它的道理。“怕亂”作為拒絕改革的理由已在多個領域屢試不爽,極具代表性。勞動教養制度,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法學界就在應予廢止上有了多數共識。但只要職能部門一提出“廢止勞教,不就亂套了嗎?”法理上多少應然廢止的理由,瞬間就被置于下位了。但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國家廢止勞教制度之后,社會治安并沒有亂套,也沒有惡化。 二胎政策也是如此,計生部門一直擔心二胎政策調整將導致新一輪生育潮。基于人口老齡化的嚴峻現實,單獨二胎終于走上前臺。但隨后就有媒體披露,符合條件的夫婦提出申請的比例遠低于預期。所謂的“新一輪生育高峰”在年輕一代的低生育意愿和巨大的撫養壓力面前,已很難出現。 “亂套說”實則就是懶政思維。一個領域引入新的政策會不會導致亂套,要基于事實來科學預估。修改收養法,讓更多私自收養可以變成合法收養,已是當務之急。這更有利于收養的穩定。至于給私自收養的小孩上戶口,應作為歷史遺留問題來解決。 收養法修改的另一個難點,是“國內家庭基本都只愿收養健康、漂亮的孩子”。這其實正是降低收養門檻的注腳。收養的門檻被設定得那么高,還能要求收養人完全基于慈善來收養不那么健康或漂亮的孩子嗎?讓所有的孩子(包括棄嬰在內)免于流離失所,首先是政府的責任。私人收養并不是義務,我們也不能要求收養只能在殘疾或長相較丑的孩子中選擇。支持私人收養的理由在于,讓孩子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中成長,好過在政府設置的福利院中成長。私人收養是一種有益補充,而不是在為政府甩包袱。在收養法的修訂和收養程序的完善上,理當從維護和保障孩子們的基本權利出發,朝政府、社會和個人三位一體的救助機制邁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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