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3萬元罰單的是與非
2015-08-07 09:30:0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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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一張交通違法行為通知書在南寧多個QQ群熱傳。一輛私家車通過打車平臺接單營運,收取了乘客19.3元的運費,因為涉嫌非法營運,面臨3萬元的處罰。在手機打車軟件日益火爆的背景下,這張罰單備受各方關注。(8月5日《南國早報》) 一次攬客收了19.3元,卻因涉嫌非法營運,面臨3萬元的處罰,乍一聽,似乎法律在開玩笑。在黑出租橫行的語境中,對攬客私家車開出3萬罰單,實乃天價。對此,韋先生也表示,看到打車軟件那么火,他便在一個打車平臺上注冊成了專車司機,上下班順路時或偶爾空閑時接一兩單,他只覺得新鮮好玩,順帶掙點小錢,并不知道已經違法。換言之,他因不知此行為違法,而將攬客作為外快來源,對此,我們該如何解讀最大罰單的是與非呢? 首先,法律處罰力度的可行性。因為19.3元而被罰3萬元,遠遠超出實際利益,像普通的交通違規事件,最高處罰不過5000元,3萬元罰單似乎是天價罰單。事實上,客運營運關乎乘客的生命安全,高額處罰是從維護交通規則和保護乘客生命安全角度制定的,與罰單是“等價”的。其次,法令是何時實施的,執行效果如何,在私車司機當中,普及程度能否達到一半左右,如果不能解答這此問題,罰單也失人性化。 對此,南寧交通部門給出答案,類似罰單并不是歷史上首張,早在2013年下半年,互聯網打車平臺的“專車”進入南寧后,運管部門就一直在密切關注,并對非法營運的私家車進行打擊。據統計,2015年1月至今,運管部門累計查扣非法營運汽車200多輛,其中查扣的非法營運私家車約70輛,里面包含了多輛通過互聯網打車平臺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 其實,從客運經營角度講,擅自攬客違法是常識,所以,由此拆射出的不是公眾法律知識的短板,而法律意識的淡薄。再者,執法部門對此類違法事件打擊一年多,你仍說一無所知,你就必須對由法律意識淡薄所導致的違法事件負責。而在此案中,還值得追問的是,為何一輛私家車可以輕松在滴滴專車軟件上注冊帳號接單作業,難道滴滴專車沒有防范措施?從韋先生的描述中,他是輕輕松松接了單。所以,對于此種軟件漏洞,也應該有追責。 滴滴專車作為專業性服務軟件,有這么大的漏洞,若不能補查,亦十分可怕。因此,對于此案,除了對私家車處罰,還應有追責機制,要督促滴滴專車軟件更新。否則,當多數人都在利用滴滴打車做違法的事,而執法人員只處罰恰好被逮到的人,這樣的處罰達不到警示效果,處罰也失去意義。另外,通過此案還告誡所有公民,不管是“玩玩”還是“偶爾”,違法之事都不可為,否則因為“玩玩”便被罰款3萬,相信,這不是你能夠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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