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罰戴“綠帽”仍需規則打底
2015-08-05 15:39:2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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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違法通行以來,行人沖紅燈的違法成本顯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幾句那么簡單。昨日上午,沖紅燈的行人被要求戴綠帽子、穿綠馬甲在路口勸導其他路人。此舉迅速引發熱議,對于戴綠帽子一事,市民有贊有彈。不過,交警解釋稱,帽子僅僅是與馬甲的同色搭配,并無他意。(8月5日 南方都市報) 事實上,行人亂沖紅燈、中國式過馬路等交通違法的亂象,一直都是治理老大難。不管是罰款,還是強制規范都是不目的,這些手段、措施其實都是為了喚醒眾人對規則的敬畏,如果單單采取“罰款”、嚴管、調整紅綠燈時間等硬性措施,也僅是“民免而無恥”和“有恥且格”文明和不文明的區別,治標不治本。此次,深圳懲罰沖紅燈者戴“綠帽”意在激起沖紅燈者們的文明恥感。畢竟,行人沖紅燈,輕則影響車輛通行造成擁堵,重則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生命都可置若罔聞,沖紅燈者何懼“綠帽”?其實,為了行人財產和生命安全,交警罰戴“綠帽”有意又何妨。 在新加坡,交通法規規定,不遵守交警或交通燈指示,或在人行橫道綠燈亮時不按指示方向過馬路,均為違法。如果行人50米范圍內有人行橫道或天橋、地下通道,過馬路必須使用這些設施,否則即為違法。道路上的護欄或綠化帶等隔離設施,也禁止穿過或翻越,高速路地下通道也禁止步行通過。不禁汗顏,在新加坡,人口密集程度和交通交通狀況一點也不比國內樂觀,為什么交通秩序井然?行人闖紅燈現象極為罕見?歸根到底,是與新加坡民眾對法律法規的敬畏和執法者一絲不茍地嚴格執法密切相關。 那么,對于中國這樣一個重視“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禮儀之邦來說,規則意識本是一個無需多言的傳統美德,為何在起碼的“行人過馬路”上卻成了讓眾人蒙羞的“差等生”?公共意識、規則意識的缺乏是釀造了沖紅燈的肆無忌憚的根源,筆者認為,沖紅燈罰戴“綠帽”不可一勞永逸,仍需規則打底。在懲戒的同時,也要將處罰記錄記入個人信用檔案中,一旦你被納入征信體系黑名單,以后將在買房、網購等諸多方面都要受到影響,讓違規者“寸步難行”,形成全社會對沖紅燈行為的“圍剿”合力,從而倒逼公眾的規則意識。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秩序是文明與自由之母,執法必須回歸法治正途,以法治的思維和方式為公民行為失范進行糾偏,該處罰的處罰,不能手軟。另一方面,要培養公眾的規則意識,倡導交通文明,構建文明交通環境,人人有責,培養公民對法律規則的尊重和信任,將法律規定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成為行為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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