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對校服生產、采購、驗收等各環節進行更嚴格的監管。今后校服生產和采購均將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還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校服被形象地稱為中小學生的“第二層皮膚”,校服質量關系學生的健康成長,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本應素凈的學生校服,近年來卻成為少數人斂財的工具,甚至危害到中小學生身體健康。 例如,海口市秀英區教育局原局長方小川利用私人關系指定校服廠家,并收取數萬元賄賂。海南職工秀英子弟學校竟然把校服“明碼標價”,以每件校服校長6元、總務處主任3元、班主任1元至2元的比例提成吃回扣。 針眼大的窟窿,漏過斗大的風。監管乏力,就會讓違法違規者有可乘之機,把校服當成“唐僧肉”。對校服質量和校服采購,各地行政職能部門也出臺過相關規章制度,但“權力的籠子”并未真正扎緊,相關制度往往在執行中走樣。 問題校服的出現,癥結在于權力運行不夠透明,拍板過程不夠公開。斬斷伸向校服的黑手,必須將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牢更密,對校服的定價權、廠商選擇權等嚴格監督,嚴防各類尋租行為。同時,必須解決部分地區校服標準亂、管理部門協調不緊密、學生及家長參與度低等問題。要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產校服的企業、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銷售商,建立“黑名單”制度。只有健全和落實各項制度,形成有效的監管服務體系,才能確保學生們穿上安全、干凈的校服。(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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