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已針對養老服務制定了“標準化服務規范”,記者發現,這套首次發布的養老服務規范從“撫摸老人手、肩部位”的精神慰藉,到“不允許隨便給老人起綽號”的生活相處細節,都一一進行了規范,甚至對于老人假牙的護理都有了“分三步進行”的標準。(7月7日《廣州日報》) 老齡社會姍姍而來,銀發經濟悄然而至,其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各種公辦、民辦養老機構的大量出現。各種養老機構的出現,既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局面,促進養老產業的健康發展,也豐富了有養老需求的老年人和家庭的選擇,當然是我們所樂見的。但是由于長期以來在養老機構的服務標準上缺乏統一的規定,導致全國各地的養老機構在服務項目、服務水平無標準可依,甚至完全無標準可言,導致各種侵害老年人權益的問題頻發。 而從現在開始,廣東東莞將改變養老機構在服務標準上的空白局面。從這一系列的規范性文件不難看出其亮點所在:一是內容務求具體、細化,以求其現實可操作性。具體到細節的服務標準,不給養老機構或某個服務人員以投機取巧,偷奸?;挠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老年人得到更加細致周到的服務。 二是把養老機構對老年人的呵護照顧從原來的物質、生活層面擴展到精神層面,明確提出了精神慰藉的要求。根據標準,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的人員須由社會工作者、醫護人員或養老護理員擔任,符合職業資質并持證上崗。這一點顯得尤為難得,因為長期以來不管是養老機構的經營者,還是普通公眾,都覺得老年人進入養老機構,有吃有喝就行了,而完全忽視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精神撫慰,現在標準做出了統一規定,有望解決老年人精神貧瘠的問題。 養老服務有標準,老人權益才有保障。我們希望類似這樣的養老服務標準能夠在更多地方出現,也希望標準能夠得到嚴格的貫徹執行,推動養老機構在服務水平、服務質量上的整體提升與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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