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青年報網站報道,6月27日越南慶和省公安局透露,該局已經將原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電力局局長尹文勝(47歲)移交中方調查處理。尹文勝因受賄1800萬元人民幣被中國警方通緝并逃往越南,在被越方抓獲后,該嫌犯竟然多次向越公安人員提出賄賂建議以求被釋放。(中國網,6月28日) 受賄1800多萬,紅色通緝令上的目標人物,負案出逃后不僅有心情尋找豪華酒店賞“更美風景”,落網后仍口出狂言,號稱自己“很有錢”,更“討價還價”,欲行賄以求脫身。種種行徑,乍聞令人發笑,真想奉勸一句:“長點心吧。” 可笑過之后細思之,卻有如鯁在喉之感,因為這背后有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這個貪官何以如此猖狂得“沒心沒肺”? 其一,這恐怕是“積習”的慣性“剎不住車”。據報道,尹文勝是在擔任東莞供電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攬供電局屬下多個電力工程項目,然后以干股分紅的形式多次收受賄賂。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受賄“老手”,他已經習慣了“拿別人的好處”,恐怕也有不少類似“拿錢開路”的經歷,在他的人生信條里,沒有錢辦不成的事。所以在境外落網后,仍舊“積習襲來”,多次向越南公安提出賄賂建議。 其二,這也是過往“舊例”的影響“深入人心”。尹文勝出逃之后絲毫沒有“逃官”的“自覺”,不僅沒有隱匿行藏,還公然住豪華酒店,尋覓“更美風景”,一副觀光旅游的派頭,不能說沒有受到“舊例”的影響。一段時間內,官員拿著貪污受賄得來的錢財,跑到境外,住豪宅、開豪車,渾身上下奢侈品,儼然把國外當成了避難的“天堂”。而由于國際間司法合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地區間司法審判方面的差異以及其他種種原因,海外追逃確實阻力重重,致使一些貪官認為“溜之大吉”。 可喜的是,隨著中央鐵腕反腐的持續發力,一批貪腐分子應聲落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觀念逐漸成為共識,制度籬笆的不管扎緊,也使得貪腐的“空間”和機會日漸狹小,而且隨著反腐被導入縱深化的節奏以來,海外追逃追贓,也正如火如荼展開。中國在海外追逃追贓方面大動作頻出,“全球撒‘天網’,中國‘獵狐’忙”,縱然逃到天涯海角,也難逃法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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