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霸坐分診臺前,護士勸說就口罵腳踢,且踢傷護士左膝,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一攜子就診女子被警方拘留10日。待事情有明確結論后,港大深圳醫院急診科危機處理小組有可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肇事者給予賠償,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可能的傷殘賠償金等。 最近20天內,全國經媒體報道的暴力傷醫案件至少已有12起。沒有依法治理,就醫的正常環境就沒有保障。感覺護士打針和輸液太痛,就可以把護士叫進病房掌摑;不愿意再次排隊候診,就可以現場把護士砸暈……在如此強的暴戾之氣籠罩下,每一起暴力傷醫案件,醫務人員都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一再發生的暴力傷醫案件,極大地危及醫務人員的身心安全。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暴力傷醫行為,已成為維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當務之急。傷醫者有的是接受過診療的患者,有的是患者的家人或親朋,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發泄對診療過程和結果的不滿,要以暴力手段對醫務人員進行報復。對這樣的行為,要依法懲處,讓他們的違法成本高到“埋不起單”。 但在硬幣的另一面,還要尋找這些傷醫案的原因。很多傷醫案緣于患者無法接受不如意的診療結果,這種情緒又緣于患者對醫療行為的期望值太高,認為患者到醫院治病,醫生就一定能把病治好,如果沒治好或者病情加重,那么一定是因為醫生水平低,甚至是醫院為創收而實行“過度醫療”、“惡意醫療”所致。這是對醫學科學和醫療行為的誤解。政府部門、醫療機構和新聞媒體亟需加強醫學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科學、良性的“醫患文化”,讓患者走出“醫學萬能”、“百病必治好”的認識誤區。 從患者的角度來說,患者反映訴求、獲得救濟的渠道不暢,以及“看病難”、“看病貴”,也放大了患者的焦慮感、無助感,惡化了醫務人員的執業環境,加深了醫患雙方對立情緒。如果,即便產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患者一方也能通過正常途徑維權,可能就不至于失去理性暴力傷醫。但求醫的患者那么多,傷醫的畢竟是極少數,這極少數的人,不排除個人修養不夠,平時養成了蠻橫的個性,尤其有些人身為公職人員,甚至身為領導干部,對醫務人員“動手動腳”,更令人不齒。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管理部門、執法機關和社會輿論持有一種“偏見”,認為暴力傷醫是一種特殊的“涉醫案件”,在處理上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考慮。這使得一些傷醫案件發生后,醫院和有關方面不能嚴格依法處理,而是力求大事化小、息事寧人。這些做法不但讓醫務人員感到寒心,也無異于對傷醫行為的縱容,這是應該警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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