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三女生小張憑借論文等成績,通過了今年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自主招生初審,但近日有網友發現,論文第二作者疑是張同學母親。昨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吳教授證實,張同學確實是其女兒,相關論文是女兒自己寫的,她參與修改,“我們是經得起檢驗的。” 一個高三學生,在學術期刊發論文并不稀奇,有些有天賦的學生,確實在高中階段就具備了良好的學術功底。跟博導母親合寫論文,博導母親放在第二作者,也算不上是大問題,說不定論文最有價值的部分就是學生想出來的,論文的框架也可能是學生搭建的,博導母親只是幫著修改。退一萬步講,哪怕博導母親出于激勵女兒做學問的目的,把女兒名字排在第一位,同樣也無可厚非,大學里資深教授為激勵自己的學生,把第一作者讓給愛徒的情況,也不少見。 網友的質疑點在于,小張憑借論文成績,通過了兩所高校的自主招生初審,如果論文并非小張憑自己的真實學術實力所寫,而是由其媽媽“操刀”,那就對一起參加初審考核的其他考生不公。在這里,“通過初審”才是最該被澄清的點,可惜的是,在回應網友質疑時,媽媽站了出來,學校反倒缺位了。 既然是自主招生,學校有權考察學生的素質、能力;作為高等學府和科研主力,高校可以將學生的學術基礎和研究素養作為考核點,把論文等成績作為加分指標也完全符合自主招生規定。只不過,自主招生關涉社會公平,在材料審核時應更加細致、準確。 尤其是,當前學術界抄襲泛濫,“長篇大抄,短篇小抄”,很多人缺乏真正的學術道德和學問能力,初審的考官們在面對論文等材料時,理應“慎之又慎”,像小張跟人聯合署名寫出的論文,考官們難道不應該問一問第二作者的情況嗎? 自主招生對學生的學術能力考核,就更應擺脫單一把論文作為依據的習慣。考官們是不是也應該像網友那樣,多一點質疑,多一點提問,既然有如此優秀的學術苗子,為何不增加一些“檢測”,比如組織該領域的專家進行面試,詢問一些專業領域稍微難一些的問題,“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而不是僅靠一個“署名”就蓋棺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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