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縣5月23日發生一起5名少年溺水事件。24日上午,落水少年全部被打撈出水,無一幸存。據調查,5名少年均為6年級學生,12歲到14歲不等。當地有關部門正在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善后處置工作也在進行。(5月24日《新華網》) 突然看到新華社發布的這則消息的時候,讓筆者痛心不已。可想而知的是,家人會是怎樣的痛不欲生。可是,當這樣的悲劇猶如連續劇,一集接著一集上演的時候,我們是否也應該反思,自身究竟存在著什么問題?通過搜索,筆者發現,原來每逢這個時期,各地教育部門都會發布這樣一個安全教育的紅頭文件,紅頭文件幾乎成了“四季歌”。年年發,年年悲劇重演。 珠海市的金灣區,已經連續三年實現了夏季學生零溺水死亡了。原來,這個地方的經驗是杜絕“夏憂傷”,搞好“春作為”。這個地方的安全部門和教育部門配合得很好,每年春季的時候就開始搞好防范工作。對所有河道、坑塘,都會進行一次拉網式巡查。能夠安裝防護欄的河道、坑塘全部安裝,有防護欄的地方春天會全部檢修一遍,不能安裝防護欄的地方,則豎起“此處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不僅如此,教育部門會責令所有學校在春天就開設“夏季安全課堂”,提醒孩子遠離水源,并且告訴孩子在發生危險時如何正確的、理智的救援,不鼓勵孩子救孩子。同時,他們還繪制了一張“河道危險區域示范圖”,發給學生家長,讓他們進行防范。 老天爺不會平白無故地給你一個“絕對安全”,防范溺水事件,就看有關部門有沒有做到“理論聯系實際”了。當然,對溺水事件的防范,不是教育部門一家的事情,這需要所有部門的主動介入,更需要家長們的多多關注,看好自己的孩子,才不會有后悔的眼淚。 (郭元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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