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各種新媒體不斷涌現。一些新媒體的發布門檻較低,甚至出現“隨心所欲”無把關的狀態,導致各種思想輿論在網上交互疊加,一些錯誤輿論形成社會動員力,干擾依法執政和司法公正,激化社會矛盾。新形勢下的輿論引導工作,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以適應新媒體時代的新語境。 要突出一個“時”字,確保“首發”定調。傳播學上有一個“首發效應”,首發信息對受眾形成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以后很難改變。在互聯網時代“沉默就是默認”,“謠言滿天飛、真相未上路”是萬萬不行的,輿論引導重在早、貴在快,特別是面對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準確研判輿情發展走勢,確保“首發”定調,搶占先機。如在甘肅蘭州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中,蘭州市政府第一時間發布最新信息,通過電視、廣播、微博、微信等方式,每兩個小時向全社會發布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避免了恐慌情緒的蔓延。當然,“首發”應該建立在科學認識事件真相的基礎上,避免誤傳信息,損傷政府公信力,掉入“塔西佗陷阱”。與此同時,政府部門必須確立公開為常態的理念,將常態性發布、制度性發布作為公開的重點,牢牢把握輿論話語權、主動權,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要突出一個“度”字,避免過分反應。當前,網絡問政拓寬了公眾的監督渠道,但也出現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即負面輿情一出,當事人馬上就被處罰、甚至被免職。如西安醫生手術臺自拍事件,事情還未調查清楚,就處理了分管副院長和當事人,相關部門希望以這種“從重從快處罰”來平息輿論。結果真相查明,照片是經過病人同意,在7個小時的手術成功后,同時又是手術室即將搬遷之前的合影,結果又引發了網民對相關部門矯枉過正的質疑。可見,在危機事件處理中,必須堅持法治精神,既不能遮掩護短,也不能過分反應,以免造成輿論“二次危機”。 要突出一個“效”字,重在解決問題。面對輿情,如果“封、堵、躲、壓、瞞”,就可能引發公眾對政府和領導干部自身的“媒體審判”。問題來了,首先應該勇于承擔責任,反省自身工作,該澄清事實的澄清事實,該表明態度的表明態度,該拿出措施的拿出措施。如在吉林幼兒園“喂藥”事件中,當地政府迅速公布信息,一方面為所在幼兒園的孩子們進行免費體檢,并組織專業醫生對體檢結果進行分析,給家長一個交代。另一方面,妥善解決孩子們后續的幼兒園教育問題。通過這兩方面工作解決了家長最核心的利益訴求,從而較快地化解了輿論危機。一般來說,初期以表態為主,“快說經過、慎報原因”;中期表明具體措施,“邊做邊說”,贏得理解;后期要修復形象,爭取使負面新聞發揮正面作用,使輿論監督成為促進工作的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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