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網曝云南一導游因不滿游客消費低而辱罵游客的情況,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3日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將對該導游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處罰,對涉事旅行社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并將涉事導游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 導游罵游客并不鮮見,屢屢引發熱議,但亂象卻一直未能從根本上轉變,當真只因法令不嚴?還是說導游從業者整體素質低位徘徊?媒體對于近日云南女導游罵游客事件的深度探訪追溯,讓我們看到了問題的另一面。 導游為何罵人?個人素質低是個原因,還因為她帶的是低價的旅游購物團,身處無底薪無保障、帶不到團就吃不上飯的困境,于是只能將個人收益寄希望于游客的購物提成。但話說回來,旅游購物陷阱重重,游客也不肯輕易上當,于是矛盾激化,導游忍無可忍大罵游客。不管什么原因,導游罵游客肯定不對,但從中折射出的,正是旅游行業長期以來不規范經營管理和操作的現實。 此次導游辱罵游客事件的背后,涉事的風華旅行社在業務操作多個環節涉嫌違反新旅游法。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風華旅行社顯然沒有嚴格遵守這一規定。此外,調查還發現,該旅行社還存在“不向臨時聘用的導游人員支付導游服務費”、“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費用”等情形。 此外,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作為用人單位,風華旅行社既然與導游之間建立了某種形式的勞動關系,就有義務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報酬,并為其辦理必要的社會保險等。然而事實上,旅行社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慮,也未能盡到應盡的責任,這在客觀上迫使導游轉而打游客的主意,威逼利誘,甚至窮兇極惡地罵游客,無所不用其極。 在當前的旅游市場中,風華旅行社的運營手段其實是普遍現象。旅行社群體的低價無序競爭若不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旅行社與導游間的關系不能理順,類似的事件就會一再上演。 云南此次導游辱罵游客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迅速介入,對于涉事的導游和旅行社進行了十分嚴厲的處罰,事情看似圓滿,但這種“救火式”的監管方式只能是治標不治本。整頓旅游市場,下硬功夫才能見實效。 4月初,國家旅游局曾通報稱,在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第一戰役”中,各地共有44家A級旅游景區被摘牌,12家旅行社被吊銷經營許可證。我們真心期待,監管部門針對旅行社的執法力度,不妨再大一些,唯有嚴厲到危及經營資格的執法,才能讓他們放棄僥幸幻想,真正學會守法、誠信經營。(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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