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滿游客消費低,云南一女導游大發雷霆,辱罵游客,這起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真相隨后浮出水面,游客以1元報團參加雙飛購物游,卻不履行合同,抵制進店,才引發導游開罵……眼下事件雖已平息,但公眾對“低價游”陷阱仍較多抱怨。即使今年新《旅游法》出臺,也未能杜絕這種現象。(5月6日《解放日報》) 隨著幕后真相被曝光的越來越多,輿論也漸漸發生了逆轉,現在很多網友開始從當初一邊倒地指責女導游“惡劣”“黑心”轉為同情她的境遇。原因就在于該旅行團原來就是近年來備受社會各界質疑與詬病的“低價團”,更加離譜的是,該旅行團的每位游客行前僅僅繳納了1元錢的所謂團費,屬于名副其實的“零負團費”旅游。 而人人都知道旅行社組織“零負團費”旅游團進行旅游活動,要想獲得利潤就必須通過游客在旅游過程中的消費、購物幫助旅行社獲得“返點”“回扣”,進而產生利潤。旅行社知道這一點,游客也知道這一點,這就是為什么導游辱罵游客,而一車幾十位游客卻不敢公然反駁的原因所在。因為此時的游客在內心是知道自己理虧的,更知道1元錢團費要想不被強制購物才是不正常的。這實際上意味著游客和旅行社在簽訂正式的協議合同之外,雙方還默認了一份看不見的合同。 現行的旅游法在2013年通過,明確禁止強制游客購物。在這之前,旅游零團費、導游強迫購物的現象就已經存在。旅行社不計成本地推出低價團游,目的是將游客作為“挨宰”的羔羊,有了游客,后面怎么玩、怎么購物,包括游客自己在內,也能估計到。但是,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旅行社又存在報名游客驟降的情況?;诖耍蛢r團的存在就不奇怪了。 很明顯,低價團的存在,是旅行社應對部分游客心理的舉措;規范旅游市場,當然需要兼顧各方利益,不能讓旅行社捧不上飯碗。如何尊重市場規律,理順旅行社與導游、游客、商家、景區等之間的關系,或許才是破題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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