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到什么地方先問‘有沒有WiFi’,就是因為我們的流量費太高了!”李克強總理把這一“社會關切”帶到了14日舉行的一季度經濟形勢座談會上。(4月15日《新京報》) 流量費貴不貴?誰用誰知道。貴或者便宜,無非是兩個意思:一是主觀消費感受,所謂性價比。二是客觀市場行情,或叫國際慣例。吐槽流量費貴的聲音里,不排除有“欲壑難填”的成分,但不得不說的是,即使比較絕對價格,國內流量費好像也不便宜。此前有媒體做了個計算:折算下來,國內的4G資費相當于月平均工資的1.5%。而美國30美元的4G資費占其平均工資的0.79%。 到現在為止,我們對流量費的構成也并不清楚,成本收益率也沒法子算得出。在這樣的語境下,呼吁運營商降價,很容易被人家頂回來——再降價,就沒法活了!至于指望用行政手段逼著運營商“迫于壓力”而降價,不僅勝之不武,終究也不靠譜:蘭州拉面“降價”后看不到牛肉的例子,我們應該不至于健忘吧。 有兩點是肯定的:第一,在這個“互聯網+”時代,網速慢、資費高,無疑是阻斷“互聯網+行動計劃”第一道門檻。截至2014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6.49億,其中手機網民達5.57億。因此,上網資費這回事,不能靠地方部門有限的幾個WIFI熱點來揚湯止沸。最近,國內一家大數據機構發布的《欠發達地區人群移動洞察》還提到一個現象:欠發達地區手機上網時長超過發達地區,上網已成為欠發達地區人群主要娛樂活動。如果這樣看來,偏高而冷熱不均的流量費,可能還會影響社會結構的平衡。第二,流量費貴不貴,不能總是鬧情緒。法治的基本之義,在于客觀與理性。只有找到資費高昂的癥結與證據,降低資費的議題才不至于淪為市儈化討價還價的一地口水。值得追問的是,有鑒于運營商的特殊市場地位,工商及物價等行政部門研究分析過流量費上的“學問”嗎? 今年,很多人原本指望LTEFDD牌照的發放使得資費下降立竿見影,可惜,現實歸謬了多情的想象。市場價格的升降,自有其固有規律。還是先弄明白流量費“貴到沒朋友”的原因,再來談怎么降價、降多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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