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里的骨灰盒比黃金還貴?
2015-04-02 08:37:4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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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臨近,一些地區被曝殯葬收費高昂、暴利驚人,百姓抱怨“死不起”。一些殯儀館甚至設置不許喪戶家屬自帶骨灰盒等“霸王條款”,以此增加收入。(4月1日新華網) 殯儀館就是壟斷行業,獨此一家,別無分店。他們不準家屬自帶骨灰盒,否則,就不給火化。還振振有詞地說“外面的骨灰盒質量不好,只有殯儀館里的骨灰盒質量才有保證。”這簡直就是閻王爺作報告——鬼話連篇,把外面的骨灰盒拿到殯儀館里轉一圈,質量就有了保證,這是什么混賬邏輯呢? 其實,不是一些殯儀館不準自帶骨灰盒,而是幾乎所有的殯儀館都是這樣做——至少我沒有聽說有哪家殯儀館是允許的,你聽說過嗎?這根本不是什么“潛規則”而是“明規則”。群眾就是義憤填膺,也只能是猴子看戲——干瞪眼,親人去世,講究的是平安、和諧,豈能為了自帶骨灰盒與殯儀館惹氣呢?正是因為大家都忍了,自然就慣壞了殯儀館。 為了避免群眾“死不起”,國家采取了一些列的措施。國家有規章制度明確指出:殯儀館基本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按照非營利原則,根據財政補貼情況從嚴核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于是乎,殯儀館就在骨灰盒上做手腳,一個成本價在200元到300元的普通骨灰盒,進入殯儀館以后,售價輕而易舉地攀升到上千元,甚至上萬元。簡直比黃金還貴,豈有此理。 2012年,國家發改委和民政部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費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殯儀館這種做法屬于不正當競爭,已經構成強制或變相強制用戶接受其指定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或購買其提供的骨灰盒等殯葬用品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工商部門必須立即叫停他們這種做法;物價部門應該對他們進行物價大檢查;審計部門、紀委監察部門應該對他們進行監管和檢查。堅決剎住這股歪風邪氣,確保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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