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監督公車私用知名的“廣州區伯”區少坤,這下名氣更大了。3月26日,區少坤在湖南長沙被當地警方以嫖娼名義抓獲。長沙警方透露,當天接到群眾舉報,民警趕到現場查處,抓獲兩對正在賣淫嫖娼的違法嫌疑人,其中包括區少坤,區對自己實施嫖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區伯監督公車私用已有8年之久,他每天帶著兩部手機,穿行在廣州的大街小巷,搜尋每一個公車私用的證據,包括公安機關在內的很多公權機關,都有過被區伯抓拍、曝光、投訴的經歷。這次區伯從廣州趕赴長沙,也是為了“跟拍”廣州公車涉嫌私用之事。3月26日,他在微博中曝光了在長沙發現的兩起廣州公車私用事件,其中一起涉事車輛為廣州警方的公車,并公開向廣州市紀委官微舉報。幾個小時后,他就因嫖娼被長沙警方抓獲。世間竟有如此“巧合”?不少人很自然產生一種懷疑:這很可能是廣州警方求助長沙警方,兩地警方聯手做“局”,將區伯陷于一個狼狽不堪、顏面盡失的境地,目的就是要用合法的手段,對區伯監督公車私用進行打擊報復。 如果區伯被抓確系被警方打擊報復,那么整個事情就實在太復雜了,做“局”實施打擊報復的警方也太可惡了。然而,懷疑區伯被抓是受到了警方打擊報復,這僅僅是一種懷疑,除了存在邏輯上的“恩怨”和時間上的“巧合”,目前沒有任何像樣的證據能夠證實這種關系。從“人性惡”的角度判斷,不排除廣州警方存在對區伯實施打擊報復的動機,他們在技術手段上也具有一定的便利條件和優勢。但是,證據呢?沒有過硬的證據,所有的懷疑都只能停留在懷疑的層面。 退一步講,即便區伯被抓是受到了打擊報復,但他嫖娼是確有其事呢,還是莫名其妙被人下了套?區伯監督公車私用多年,長期與包括警方在內的公權機關打交道,對可能被人構陷、被打擊報復應當懷有高度警惕,豈能輕易被人下套?從警方的角度看,區伯是頗有影響的名人,即便要對他構陷下套,也一定要萬分謹慎,做到萬無一失,否則如果露出破綻,警方將陷入無盡的尷尬被動。綜合上述兩方面,筆者愿意相信,區伯在長沙嫖娼確有其事,被警方查處對他而言并不冤枉,但不能據此認為他受到了陷害和打擊報復——如果一定要說打擊報復,目前也只能說,這個結果“相當于”他受到了打擊報復。 區伯以嫖娼被警方查處,說它很復雜或許有其道理,但也不妨把問題看得簡單一些。首先,如果區伯嫖娼確有其事,那么可以說警方對他的查處無可厚非,但這件事只可能影響人們對區伯個人“私德”的評價,而不會影響人們對區伯從事的監督公車私用這一“公益”事業的評價。看到區伯以嫖娼被抓,人們會感嘆人性是復雜的,會對區伯身上發生這等不堪丟臉的事感到痛心,但人們不會簡單地認為,所有監督公車私用者都是私德有虧之人,所以監督公車私用也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私德有虧者也有從事公益事業的權利,只要他的私德所虧不影響他對公益事業的付出——區伯雖然以嫖娼受到查處,但他仍然可以像以前一樣,理直氣壯地抓拍、曝光、投訴公車私用,任何人都不能因為他的這次不光彩經歷,而蔑視他監督公車私用的威力和影響。 其次,即便人們關于區伯受到打擊報復的懷疑、猜測揮之不去,但此事也并不會產生“殺一儆百”的震懾效應,不會對社會上的區伯們監督公車私用形成致命的打擊。如前面所說,人性的確是復雜的,我們每個人都有弱點、缺點甚至“原罪”,如果有人處心積慮設套構陷進行打擊報復,相信很多人都難免“上套”、“中箭”。假如出現這樣的結果,一方面只能理解為這是監督公權、從事公益必須承受的風險或付出的代價;另一方面,這在客觀上只會促使監督公權、從事公益的人更加嚴于律己,務求潔身自好,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個在私德上無可挑剔的人,一個在公信上無懈可擊的人,一個讓設套構陷打擊報復者無從下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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