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剛做完CT檢查,僅僅因為換了一家醫院,就得重新再做。這種狀況不僅很多患者都遭遇過,而且至今仍在全國很多地方的醫院繼續上演,不僅讓患者無端增加不便,更額外增加了開銷。治治這種不顧實際的重復檢查“病”,是維護患者基本權益、維持正常診療秩序的當務之急。 客觀而言,有些醫療檢查項目的確會隨著時間變化而需要重新檢查,比如檢驗炎癥的血常規等,但患者怨氣所在,則是諸如胸片、CT、B超等更多與時間變化不太明顯的檢查項目。一邊是沒有查過但需要檢查的患者已經被排到幾個月之后,一邊是剛剛在另一家醫院查完卻還得重新排隊檢查,這種醫療檢查亂象所導致的檢查科“生意紅火”,加劇了“就醫難”和“看病貴”。 不合理的重復檢查勞民傷財。早在2010年,原衛生部就下發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全面推進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工作。幾年來,雖然一些地方在某些項目互認上有了一定進展,但總體成效并不明顯。過度重復檢查至今仍然廣泛存在,成為壓在患者頭上讓患者叫苦不迭的沉重大山。 不合理的重復檢查是過度醫療的組成部分,正如患者普遍吐槽的,“重復檢查的根子在于多收錢”。在這一點上,重復檢查與“開大處方”的“以藥養醫”形式不同,本質上一樣。為此,面對社會上對不合理重復檢查的詬病,“各級醫院技術水平、設備條件差異,為了讓診斷結果更準確”而讓患者重復檢查的說辭,不僅是對同行業其他醫療機構的蔑視,在公眾看來更像是一種搪塞,很難做到取信于民。 取消不合理的重復檢查,應該建立一種規范復檢的臺賬,哪些檢查項目多久之后需要重新檢查,讓患者可以查詢。這樣就可能擠壓醫療機構無視民意、各行其是施行不合理重復檢查的生存空間。 當然,長遠之策還是要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等,早些減少醫院通過重復檢查、開大處方等過度醫療行為來謀利的沖動,才能維護和諧的醫患關系。 摘編自新華社3月29日電文/張玥、張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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