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封可退貨倒逼電商誠信經營 卞廣春 去年實施的新《消法》明確消費者在網購后7天內可無理由退貨,不過,不少商家常以“已拆封”等為由拒絕退貨。已經拆封的網購商品能否無理由退貨?將于本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明確規定,“已拆封”等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 已拆封可退貨新規,對電商的確是一種壓力與挑戰,還可能將極少數電商逼得走投無路而關門歇業。該新規顯然是加大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力度,積極營造放心消費環境,讓消費者能夠在網購中獲得放心消費、大膽消費的體驗。從這個層面看,已拆封可退貨新規符合廣大消費者的訴求,將迎來一種全新的消費文明景象。 已拆封可退貨新規,有極大的合理性。與實體店交易相比,網絡交易的特點是消費者僅靠電商提供的圖片或描述了解心儀商品,缺乏當面比較和體驗。對快遞來的商品,不拆封就看不到商品是什么樣的貨色,拆封是了解商品的第一步。而如果已拆封不可退貨,不論商品質量優劣,也不論消費者滿不滿意,都得無條件接受,就顯得很不公平,變相構成了強買強賣。 誠然,已拆封商品可退貨,會增加電商的退貨率,也可能影響二次銷售。不過,這也能促進電商改進經營,提高商品品質,在網店平臺上盡可能使表述、承諾與實物保持一致,避免夸大其詞,用漂亮的圖片吸引人,而實物的質量、色澤與圖片差距太大,或向消費者提供假冒偽劣商品。至于包裝已拆封會加大經營成本,應從兩面看。一方面,消費者購買的不是包裝而是有實際意義的商品,電商應在商品包裝上從簡,不能里三層外三層,自己加大經營成本,不能埋怨規定;另一方面,包裝本身也是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想降低成本,只有減少退貨。只有提高商品質量,消費者購買了不后悔,退貨才會減少。 已拆封商品可退貨,對電商固然加大了壓力,但也是一件好事。目前,電商經營的門檻較低,有的商家或企業把積壓、滯銷的商品放在網上銷售,給網絡銷售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調查顯示,受訪者中有50%明確表示曾網購到假貨,20.5%對網購到的商品真偽有所懷疑,但不確定是假貨。網售商品質量參差不齊,需要通過退貨等方式淘汰商品質量較差的電商,讓商品質量較好、服務較優的電商獲得良好的經營業績。這樣的經營狀態,才與實體經營相吻合,也才符合消費者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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