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叫醒法律,更該叫醒的是每個人的法治意識。如果每個人的言行舉止總不能在法治意識的指導下產生,那么法律就真的會一直處在休眠狀態】 最近有件事情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黑龍江哈爾濱倉庫大火事故發生后,公安部政治部對犧牲的5名消防戰士給予表彰,追認為烈士,并給每名消防戰士的家屬2萬元慰問金。這原本是一件讓人略顯安慰的事情,可是這2萬元卻被人誤認為是撫恤金,在互聯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網友普遍認為“太少了”。 果真如此嗎?其實,國家早已制定《烈士褒揚條例》、《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等法律法規,并對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等多種撫恤項目有明確規定。 又是一場讓人心塞的誤讀。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誤讀,原因之一就是一些人不懂法。也許有人會反駁,“烈士撫恤金是冷門話題,普通老百姓難免不了解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可是,“不了解”不代表“不可以去了解”,如果話題發起者在網上發帖前能問問“度娘”,如果成千上萬的跟帖者、轉載者中,能有一個人有求證的態度,這個本就“不是事兒”的事兒就不會發生。 全憑主觀意志,作出片面判斷,類似的“不懂法”還有很多很多。值得注意的是,因這種無知而讓人追悔莫及的更是比比皆是。最常見的就是一些債權人在發生債務關系時會找來一個擔保人,并且約定“借款人到時不還由擔保人還”,可是債權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知道法律關于擔保的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則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結果錯過了依法追債的時機。 因此,一直以來,常常有人抱怨“法律睡著了,需要我們叫醒”。如今,我們更應認識到,相比于叫醒法律,更該叫醒的是每個人的法治意識。因為法律是規范眾人言行舉止的,如果每個人的言行舉止總不能在法律意識的指導下產生,那么法律就真的會一直處在休眠狀態,人們的基本權利,像工作權、受教育權、健康權、財產權等等,也就無從談起了。 換言之,如果每個人都有法治意識,不僅有益于公民合法權益的維護,也會避免 “2萬元撫恤金太少”等無稽之談的再度出現,甚至能夠更好更快地喚醒“睡著的法律”。與此同時,大家都說“法治重在治權”,可關于“治權”,除了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外,還離不開有力的法治監督體系。如果百姓都擁有了一雙“法眼”,那么建設法治政府、法治國家就更加指日可待了。 因此,別讓“不懂法”的無知再出現,每個人都應多學習法律、運用法律。說到這里,還想分享一個故事:早在春秋時期,李離因誤聽誤信判錯了一個死刑案件,主動請領死罪。晉文公認為罪不在他,可以從輕發落。可李離堅持依照法律行事,毅然拔劍自刎,以身殉法。真心希望每個人都有這樣一份對法治的信仰和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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