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四中全會精神 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2014-12-08 18:57:56?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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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基層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黨的領導下,按照法律來管理基層事務,即基層的政治、經濟、文化等一切活動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為依照法律進行,使基層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來調控的活動和工作,都納入規范化、法律化的軌道。基層法治建設,是依法治國在基層的具體實踐,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于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對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從現在到2020年這一階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時期,這就要求我們黨必須從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高度出發來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一)改革開放以來,基層治理法治化取得顯著成效 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完善,村委會組織法、城市居委會組織法修訂實施,地方性法規不斷修訂完善,社區居委會建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村委會換屆選舉、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等文件先后下發,為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實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基層自治組織建設不斷加強,載體不斷健全,群眾自治組織基本實現了全覆蓋,新型城鄉自治組織不斷涌現。各地基層審判、檢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建設不斷健全,司法服務更加貼近群眾、便利群眾。隨著一系列有關法律法規頒布,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相關法律體系基本建立。可以說,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基層治理已經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 (二)我國基層治理法治化存在的問題 基層法治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經過這些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客觀來看,與依法治國的目標任務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問題:在立法方面,立法沖突現象突出,下位法與上位法相抵觸,或者不同部門規范性文件相互矛盾沖突,在某些領域還存在立法漏洞,已經存在的社會關系沒有法律法規來調整。一些立法過多地體現部門和地方利益,為部門和地方通過自行立法謀取自身利益創造了條件。比如,隨意設置審批、特別許可和收費等。而與此同時,在一些行政法規、規章的起草、審查過程中,廣泛聽取意見特別是聽取基層群眾意見不夠。比如,在涉及城市建設、市場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拆遷管理辦法、環境資源保護、見義勇為等方面,由于舉行立法聽證不夠規范,一方面造成群眾意見很大,另一方面嚴重影響了行政法規、規章的質量。另外,一些法律法規中的具體條款已經不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沒有及時進行“立、改、廢”,在一些基本法和單行法之間、法律法規與實施細則之間、原則規定與具體措施之間,還沒有完全配套,必須抓緊研究、抓緊改。在基層法治隊伍建設方面,公檢法力量和行政執法力量不足問題很突出。以浙江省為例,浙江全省常住人口接近5500萬,而警力不到7萬人,萬人警力約12.5人,基層警力更為不足。法官、檢察官配置也嚴重不足,全省法院編制不到1.4萬人,一名法官一年平均要辦近200個案件,難以確保辦案質量。政府法制機構力量更為薄弱,有的縣級政府法制機構只有2—3人,有的還是兼職,難以適應履職需求。在社會法治意識方面,部分基層干部人治思維和官本位思想仍很嚴重,習慣于“做工作”“講人情”的工作方式,憑經驗和個人想法作決策、下命令,甚至不懂法、不用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基層群眾法律意識不強,學法、守法、用法氛圍不濃,“信訪不信法”“越法違法維權”較為普遍,基層法治意識整體亟須增強。 (三)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打牢基礎 基層是社會的細胞和基礎,基層法治建設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直接影響著國家整個法治化進程。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必須以基層為基本載體。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由于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貧富差距擴大,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而產生的社會矛盾和問題大量存在于基層,基層化解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在增加。特別是隨著我國城市化、現代化進程加快,城市制度結構和社會結構加速轉型,城市基層治理日益復雜和任務加大。與此同時,城市基層治理組織體系不適應性日益突出,城市法治型、服務型政府建設相對滯后,社區居民參與基層治理的積極性不高,城市基層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層出不窮,維護社會穩定成為城市基層治理方面的重要任務。面對新的形勢,要密切干群關系、理順群眾情緒、解決各種糾紛、有效解決各種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問題,必須運用法治的手段,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可以說,基層治理法治化是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保駕護航的必由之路,是落實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黨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 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要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干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這是我們黨根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針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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