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雙十一”腳步的臨近,各家電商都摩拳擦掌,準備大戰一場。誰曾想,離購物狂歡節正式開幕還有十余天,關于“雙十一”商標的使用卻起了波瀾。 據媒體報道,阿里集團已取得“雙十一”注冊商標。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對“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原來,阿里早在2011年就以阿里巴巴集體控股有限公司名義提出商標申請,并在2012年12月獲得“雙十一”商標,而且申請并注冊了“雙十一狂歡節”等一系列防御性商標,通過商標注冊把“雙十一”嚴密保護起來。由此可見,阿里在打造“雙十一”之前就預先做好了有效的品牌保護網,打算在商標上截殺其他商家。 據了解,京東已經拉開架勢,準備在“雙十一”大干一場,早早策劃了極具針對性的廣告。但事到如今,能否如期播出這些廣告,還有待觀察。 事實上,商標戰在商戰中早已屢見不鮮。從奇瑞和騰訊的“QQ”之爭,到盛大游戲和某網游公司的“沙巴克”之爭,種種跡象都表明,商標在商業競爭中的影響力日益擴大,也成為商戰中的必爭之地。 “雙十一”雖然是阿里首創的商業活動,但早已演變成了一場全民購物狂歡的節日,成了21世紀的網絡新民俗。商標權雖然是一項絕對權,但商標權的行使并不能妨礙社會公共利益。“雙十一”既是注冊商標卻又是一個日期,阿里不能通過注冊“雙十一”商標,而壟斷擁有這個日期。 其他想分得“雙十一”一杯羹的商家,可以采取繼續推出大量有吸引力的促銷活動,用淡化商標的做法來加以應對。畢竟,對于消費者來說,實惠才是最重要的。到底促銷活動叫啥名字,并不是他們真正關心的。(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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