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事外貿生意的黑龍江商人,近日指責當地警方在他向相關部門遞交材料后將他拘留,他認為自己遭到了報復。這名商人稱在當地的一次招商中被騙,損失巨額財產,他因此實名舉報了此事,認為其中可能存在“保護傘”。黑龍江慶安縣警方表示,該商人王喜春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是因為他向縣市領導發威脅、恐嚇短信,干擾了他人的正常生活。(9月25日《南方都市報》) 發送威脅、恐嚇短信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確實涉嫌違法,被拘留純屬咎由自取。可令人不解的是,商人已因此被拘,涉事官員卻對此表示并不清楚。官員如此“心虛”的表現,讓公眾的好奇心更加膨脹。既然一對一發送的短信能被警方知曉,并且以此為由將商人拘留,涉事官員又怎會不清楚,煞有介事“安排警方人士給出答復”呢? 實際上,商人承認給慶安縣委書記等官員發了短信,但否認短信存在威脅、恐嚇的成分。他認為,之所以找政府解決此事,是因為在當地的招商項目中被騙。很顯然,該事件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商人發給領導的短信,到底是正常反映訴求,還是確有威脅恐嚇內容?如是前者,公民有向各級政府及領導反映問題和表達訴求的權利,政府和官員對此應持歡迎態度,有責任、有義務及時回復,并不遺余力為其解決問題。現在,很多地方公開了領導的聯系方式,目的就是為了暢通官民溝通渠道、更好地走群眾路線;如系后者,也應慎重對待,起碼應搞清楚對方為何行為偏激,并且其行為是否已經嚴重到了要交由警方處理的程度。若并非惡意為之,作為政府領導應具有一定的容人雅量,特別是動用警力應慎之又慎。其二,商人所謂的“招商被騙”是否屬實,特別是該項目是否確為政府招商引資的項目?如果是,政府必須為此承擔責任,而不能以任何方式逃避推脫。 短信是否有威脅、恐嚇成分,不妨請官員或當地警方曬曬商人發的短信,讓公眾判斷一下。同時,更應查明并公開:商人為何會給官員發短信,這背后還隱藏著什么深層次的問題。我們最不愿看到的,一是地方政府工作存在失誤,給百姓帶來了損失,卻不知反思;二是人為堵塞言路,造成官民溝通不暢,以至于激化矛盾、造成不安定因素;三是工作態度粗暴、濫用公權,甚至不惜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倘若在這一事件中,政府與個人打嘴仗,僅停留在“自說自話”的層面,最后的結果,只能讓此次“短信事件”因為政府的某些行為,不僅讓個人受傷,更讓政府的自身形象受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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