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開始,《廣州市公園條例》將舉行的網上立法聽證會。本次聽證會一共收到78名市民報名,最終遴選確定了20名代表作為這次網上立法聽證會的陳述人。這些陳述人來自各行各業,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公園管理方、律師等,其中兩位經常會到公園唱歌跳舞的“大媽”也作為代表參與其中。(9月18日《信息時報》) 曾經很新鮮的聽證會已經越來越被市民所熟知,比如常常被揶揄為“聽漲會”的價格聽證會等,多涉及民生利益,媒體、公眾都相當關注。《廣州市公園條例》也是一樣,到底公園內健身產生的噪音標準如何劃定,哪些服務設施可以進入、哪些不行,結合此前的“廣場舞擾民”以及文化公園商業化等實例,確實很有現實意義。在這種情況下,召開網上立法聽證會,讓網友參與立法過程是一件大好事。 話說回來,聽證會要取得效果,主要看兩方面。其一,是請來的人對不對。這一次,參加聽證會并有發言權的陳述人中,既有公園管理方,也有兩位常去公園跳舞的“大媽”,挺有針對性。讓有親身經歷的他們直抒己見,恐怕比隨便選一個路人甲要有意義得多。聽證會就是要讓不同利益的代表充分交鋒,才能讓決策者看清各個方面的訴求。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大媽”自然會為廣場舞代言,那么是不是也該選幾個住在公園旁邊不堪噪音污染的住戶參加才更公平些? 其二,在聽證會上說的話管不管用。在有些地方,市民參與聽證會的熱情不高,除了事不關己外,往往是覺得聽證聽了也白聽,說了也白說。相比之下,有78名市民報名參加此次聽證會,說明廣州的市民參與程度還是比較高的。要保護好這種熱情,最根本的方式就是保護聽證會上的真知灼見能體現在最終決策之中,只有說了管用,才能刺激更多人參政議政,更多人愿意把自己的時間和智慧拿出來為公共利益出力。可實際上,聽證會上的意見是否一定就能體現在最終決策中呢?恐怕不能過于樂觀。在一些地方,聽證會只不過是走走形式,管你支持還是反對,聽或不聽,方案早就在那兒了,不增不減。千萬別把跳舞“大媽”們請來了,聽證只不過是“假唱”而已。 請跳舞“大媽”等利益相關的市民來參與聽證,給開門立法、科學立法開了個好頭。但能否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而不是留給公眾一個問號甚至驚嘆號,還得看聽證會能否真正左右最終決策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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